华能国际能源先行区(总部)通风及新风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华能国际能源先行区(总部)通风及新风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距报名时间截止2天18小时53分28秒

立即报名二局三华东分公司华能国际能源先行区(总部)项目通风及新风专业分包招标********
采购方:华东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07 08:17:04




采购详情
招标信息声明

首期启动区科研办公楼1#-12#、人才公寓、服务配套及地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

通风及新风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悦联系电话:152*****864

技术负责人:刘奇恩联系电话:159*****503

发出时间:2023年4月


第一条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的招标人是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二级以上资质且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以及配合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或投标人上交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100 %。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2.8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出现恶意讨薪事件,并取得招标单位机电部门认可、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1.2.9投标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月度结算、工程完工结算。

1.2.10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在云筑网上将相关投标资料上传完善。

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第二条工程概况

2.l工程名称(全称):首期启动区科研办公楼1#-12#、人才公寓、服务配套及地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

2.2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首期启动区马高路以北,沧波门南街以西

2.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4建设单位:南京能谷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2.5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6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江苏省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首期启动区马高路以北,沧波门南街以西

3.2现场机械配置:投标人自行提供,招标人仅提供垂直运输(塔吊)、室外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

3.3生产、生活区设置: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

3.4临电:招标人提供电源到二级电箱,其余从二级电箱接出的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投标人提供。如果投标人使用不规范造成招标人电箱电缆的损坏,则需赔偿相应的损失。二级箱以下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乙方自费。

3.5施工现场不能影响周围环境的环保。

3.6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第四条招标要求

4.1根据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从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原则为合理低价中标。招标阶段发现IP重复,取消所有涉嫌围标的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并对涉事供应商做暂停投标6-12个月处理。投标人报价是在详细阅读并熟知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相关条款基础上,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做出的,结算时不得以不熟知招标条款、合同文件以及市场价格波动做出额外补偿的要求、投标人不得在签订合同时以不同意付款条件而拒签合同。

4.2招标范围:首期启动区科研办公楼1#-12#、人才公寓、服务配套及地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通风及新风工程专业分包

4.2.1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首期启动区科研办公楼1#-12#、人才公寓、服务配套及地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通风及新风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报价书中的全部内容、施工图的多次深化设计等为实现本工程所必须的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工作界面。

施工设计图纸上包含的全部内容。材料、设备场内倒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生活区的清扫、施工场地的道路清扫);现场试验配合;成品保护施工等,及配合各种检查和验收所做的必要工作。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详见招标清单。

4.2.2以及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以上承包范围内配合其他相关专业交叉作业)(注:发包方根据专业分包承包范围可做相应调整)。

4.3工期目标:

4.3.1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 月10日。(暂定)

4.3.2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 月30日。(暂定)

4.3.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12天。

若实际开工日期不能保证,则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但竣工期不变。投标人除应满足合同工期外,还应满足项目总工期的要求及阶段性工期,并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各种调整。

4.4工程质量标准: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报价综合考虑”。

4.5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1.2%以内;杜绝任何火灾事故的发生,将火灾事故次数控制为0;安全隐患整改率100%。(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清单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计取)。

4.6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4.7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无需自行采购安全防护用品,统一由招标人进行采购。

4.8投标时间及地址:

4.8.1投标时间:详见云筑网集采平台

4.8.2投标地址:详见云筑网集采平台

4.9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4.9.1投标人需在资格预审后缴纳投标保证/万元后方能取得投标资格并领取标书。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履约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不交此保证金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投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4.9.2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4.10材料供应:满足消防专业系统工作内容的全部材料(详见招标清单)均由投标人供应。

4.11其它要求

4.11.1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专职临电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4.11.2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作业人员人数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11.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于资格预审时所报名单一致。

4.11.4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或投标人上交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100 %。

4.11.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4.11.1、4.11.2、4.11.3、4.11.4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并追究投标人因此引起的延误现场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如退场造成其预留预埋质量不能造成保证的,则必须派专人处理后续问题,不能派人处理的问题的则有人来现场实际确认后续处理问题发生的费用,从你队剩余的工程款及质保金中扣除,若在接到通知3日内未有任何人员配合项目部确认工作,则完全按项目的实际量进行费用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4.11.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所签订的合同总价一律不予调整。如果实际工期需要延期,在合同履约到期前15天内由分包提出,并签订延期协议,延长合同履约时间,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4.11.7工程招标人清单中未包含的施工项目,在该分项施工前,投标人应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经工程招标人确定后与工程招标人确定合同总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4.11.8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满足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与中标后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拾万元,(在定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2%,且最低不得低于2万,最高不得超过20万,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如投标人违约工程履约保证金将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发生投标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农民工找招标人闹事,发生一起,招标人将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给予投标人3000~*****元的处罚,并于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4.11.9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确保每月发给农民工工资不少于地方标准,并实行实名制发放,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专业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或项目的《专业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4.11.10投标人需要配合现场提出每月需用计划,并实行收发料单制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材料进场数量不够或领料后丢失材料造成施工延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则有投标人全部负责,并且还要接受项目部的相应处罚。

4.11.11投标人必须有专职的库房管理人员,并且负责自己施工周围厂区的临水临电材料清理(含公共机电料场),因项目部整体规划、迎接检查验收造成料场的转运,材料的清理,投标人必须保证足够的施工人员来配合,不能拒绝或签工。

4.11.12投标人需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每周、每月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任务,调整施工人员人数,因自己原因导致计划不能按时完成则接受项目部处罚并采取相应措施补救进度;若多次未按进度计划完成,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11.13投标人中标后要在15天内完成地方政府的合同备案的相关工作。

4.12投标文件要求

4.12.1施工方案中应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进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购及节约措施、成品保护、生活管理要求等;

4.12.2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4.12.3投标人应提交与投标文件内容完全相同的电子文件,其格式应与招标文件所发电子文件格式一致。

4.12.4招标文件需一式两份,提供副本。文件装订要盖章密封,内含电子版投标报价。

第五条技术要求

5.1适用范围

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与消防系统相关全部工作。

5.2施工部位、与各专业施工界面划分

通风及新风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地下车库、内走道、设备房及地上卫生间的通风及新风系统。地上新风系统管井及一层(不含屋顶设备和风管),地上整个排风系统(不含屋顶设备和风管)。通风及新风系统的风机、风管、风口风阀、静压箱等制作安装以及相关的防火封堵。

5.3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图纸及方案施工要求,以及机电部在施工范围内的施工要求。

第六条投标报价要求

6.1本工程投标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

6.2本次招标采取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本次招标工程通风及新风专业分包合同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合同形式,综合单价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甲供材)、机械费、中小型机械机具费用、管理费、辅材费、甲供材清料费、甲供材卸料并运至施工作业面的运输费、甲供材看管及成品保护费、乙供材复试费、编制工程资料、保证工程顺利验收合格发生的直接费用及相关费用、材料多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垂直运输费、安装超高费、施工脚手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产生的所有费用、措施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完成合同补充条款全部工程内容所有费用。完成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约定范围内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税金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投标方应纳的所有税。报价采取价税分离的形式,报价格式见回标表格。具体报价包含的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中的相应条款。

6.3合同单价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变动(除其他约定之外)。

6.3.1合同单价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由于后期室外配套施工所造成的其他费用。

6.3.2各投标方根据招标方发出的相关专业图纸、图纸会审(报价单具体格式详见清单)报价单具体格式详见清单,所有材料均由分包购买,购买的主材必须为优质品牌,品牌详见机电品牌库。

6.3.3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报表、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6.3.4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等其它一切措施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分包人需在固定综合单价中考虑此部分费用。

6.4本工程的乙供材料检验试验费用等其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5承包方式:包人工、包除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外的所有材料及设备(进场材料需三方验收合格)、包质量、包工期、包资料、包消防检测、包消防验收、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施工措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对建设单位及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工程结算及相关工作。

6.6综合单价包含内容:

6.6.1为达到甲方及国家要求所需的与施工有关的各项安全防护、安全设施的费用。

6.6.2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由分包自行承担。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完税发票及完税证明。

6.6.3各种赶工费、窝工费、待工费等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赶工或施工间歇所需支付的费用。

6.6.4达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及验收规范要求的工程各项资料(含完工资料)费用。

6.6.5接受甲方的协调、管理及工作中必要的配合,以达到甲方的要求及其受规章制度的制约而必须支出的费用。

6.6.6在甲方不能保证工程临时用水、用电的使用时,能满足乙方正常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

6.6.7施工图纸、方案及深化设计在经过甲方、业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再行完善所需增加的费用。

6.6.8现场文明、环境保护、消防专业管理等为达到甲方的要求所需的各项工作及全部费用。

6.6.9因甲方付款方式的改变及其它所需的财务费用。

6.6.10需要乙方自行办理的各类证件、批件手续的费用,甲方协助提供相应资料。

6.6.11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殊性,由业主、设计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随时停工等相应费用。

6.6.12施工质量问题合同价的调整: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验收标准,所有责任乙方承担,包括因返修、延误工期和其它损失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6.13配合施工保护损失的调整:乙方有责任对其施工段内的其它专业工程的施工和成品给予保护,如乙方原因造成损失,乙方无条件负责赔偿。

6.7政府税收、收费和基金等

6.7.1乙方已在其合同价格中包含了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税金、政府收费和基金及地方政府机构各种摊派工作的费用,包括营业税及其附加、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污水排放等等。

6.7.2任何根据合同发生的变更,或依本合同任何条款乙方应得到的任何性质的合同价格调整及任何追加或扣减费用的计价均应计取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税金、政府收费和基金及地方政府机构各种摊派工作的费用。

6.7.3投标人通过对现场考察,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初设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结合市场情况及自身企业的管理情况,对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

6.7.4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6.7.5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6.7.6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工期延长所带来的风险。

6.7.7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及施工过程中相关专业配合时引起的抢工、窝工风险;

6.7.8投标报价中需考虑材料搬运、运输及设备运输对施工增加的费用,中标后招标人将不会就材料搬运及运输给予任何补偿。

6.7.9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到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在报价中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工程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一切由于场地而造成的其他费用。

6.7.10不提供投标人临建库房,由甲方指定乙方加工场地。宿舍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详见项目临水、临电管理制度。

6.7.11本工程需中标专业队垫付部分专业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需考虑垫付部分的资金费用。

6.7.12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投标人确认如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招标人有权调整投标人的承包范围,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同时不能因承包范围的变化提出索赔,招标人按剩余未施工部分合同总价的10%对投标人进行处罚,罚款在最终结算时一次性扣除。

6.7.13作为有经验的合格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分包单位已充分考虑因下雨、下雪、酷热、严寒、雾霾等自然原因的天气和当地政府因扬尘、环保治理等各种原因要求的临时停工,上述原因均视为不可抗力,分包单位不会因上述各种原因对承包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和工期索赔、补偿,如发生上述索要事件,每发生一次,承包单位有权扣除分包单位20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直接扣除。除违约金外,分包单位对承包单位造成的的所有损失,承包单位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7.14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7.15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证书,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6.7.16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6.7.17分包人按照承包人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报表、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6.8投标文件附件需上传内容

6.8.1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上海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6.8.2施工方案:应包括消防专业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进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购及节约措施、成品保护等;

6.8.3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意:各投标方根据招标方发出的相关专业图纸、图纸会审、招标文件计算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工程量,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清单报价,报价明细需盖章签字以附件形式上传到集采平台上。(报价单具体格式详见云筑网总包上传附件清单模板,各投标单位需要按此模板编制清单)除甲供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均由分包购买,购买的主材必须为优质品牌,详见项目机电品牌库。投标人的报价包含内容详见回标表格及报价说明。

第七条工程专业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7.1投标人办理工程结算,以招标人机电部出具的完工证明为依据,质检部门、安全部门、材料部门、技术部门出具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凭证后才准予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结算总价的3%扣除保修抵押金,保修金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执行。

7.2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按工程部及机电部办理确认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在业主通风及新风专业分包工程款到位的情况下次月付款至上月结算额的70%,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额的80%,剩余工程款在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予以支付(质保期为2年,不计利息)。分包结算必须做到月度结算,没有月度结算的一律不予付款。支付宽限期3-6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未按时上报月度结算,每次罚款1000元,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没有月度结算不予付款,有跨月办理结算的不予付款直至办理完成空白月的月度结算。月检查综合得分在90以下,停付当月工程款。

7.3投标方同意招标方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延期支付进度款且不得因延期支付而停止施工或出现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7.4零星用工及签证

7.4.1零星用工:承包范围外的工作内容,现场签认必须由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投标人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其它零星用工按照清单报价普工及技工单价执行:零星用工按照现场核实的工程量×22元/小时(税后)

办理结算(注:现场核实的工程量以零工签证单为准,签证单上必须注明工作内容,施工人数及时间,并有工长、机电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每月15日前上报项目商务部,最终核实数量以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单据数量为准)。

7.4.2签证:对于有业主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分包预算外签证的原则是必须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的,项目机电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进行审核,每周上报项目商务部,商务部核实后签字后报送项目经理,最终核实数量以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单据数量为准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计入结算的初步依据。

7.4.3投标人每月15日前上报零工及预算外签证,当月办理结算,逾期不予办理。

7.4.4结算规则:本工程计价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合同内没有相同清单项但有类似清单项,按照类似清单项综合单价执行,合同内如果没有相同清单项也没有类似清单项,进行补充,补充价格中,人工参照合同价格,材料价参考施工期价格,管理费利润费率依据合同记取,其他均不记取。

7.4.5支付方式:招标人可以选择:【现金/商业承兑汇票/12个月供应链】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投标人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任一组合形式向投标人支付合同价款。(支付宽限期3-6个月)

7.4.6支付工程款时投标人需提供完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税证明,否则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工程款。投标人向招标人开具出相应金额的真实、合法的税务机关发票后,招标人再支付对应的合同款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发票若为虚假发票或者与合同行为不符的不合规发票,一旦发现,招标人有权按发票金额的35%直接从工程款(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同时投标人应立即更换虚假发票并承担因此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损失。

第八条投标须知

8.1本工程为线上招标,招标人将在云筑网发放招标文件,各单位统一报价,对招标清单的疑问可以向招标人邮箱提问,我司会在招标澄清里对所有单位发布招标澄清统一回复。

8.2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上传报价单、承诺书。

8.3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上海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第九条开标须知

9.1开标时间:详见中建股份集采平台云筑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次日内缴纳招标管理费人民币1000元至项目商务部。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所有投标文件(包括经济标、技术标等)提供保证有效的以EXCEL表格或WORD文件、JPG或PDF格式文件(加盖公章)制成的电子版本一份,上传到云筑网上,JPG或PDF格式需显示盖章痕迹。EXCEL表格或WORD文件电子版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JPG或PDF格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各一枚扫描上传到云筑网上。

(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删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甲方指示进行的,但删改处应由投标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

9.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9.2.1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2.2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9.2.3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文件管理目标;

9.2.4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9.2.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2.6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

第十条评标和中标须知

10.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线上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10.2本工程合理低价中标。

10.3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10.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10.5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10.6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与项目进行合同签订,签订专业合同后3天内到相关建设工程专业专业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于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1.2若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更换合同主体(非注销、企业名称变更等法定原因),视作分包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5%。

11.3因分包人自身原因无故退场,视作分包人违约,总包方有权通知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总包方将扣除分包方合同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尚未进场施工分包人无故退场,视作分包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5%。

附件一:清单

附件二:《承诺书》;

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二:

承诺书(一)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

我司保证在首期启动区科研办公楼1#-12#、人才公寓、服务配套及地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服从贵司管理,积极配合贵司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

对贵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司均已阅读并确认,对工程现场周边环境情况也已充分了解,对现场不许民工居住及对贵司提供的民工居住场地也已确认,我司报价均综合考虑了相关内容,不再调整。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贵司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贵司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我司确认如不能满足贵司要求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贵司有权调整我司的承包范围,我司不得有异议,同时不能因承包范围的变化提出索赔,且同意贵司按剩余未施工部分合同总价的10%对我司进行处罚,罚款在最终结算时一次性扣除。

3、施工质量: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4、安全文明:

1)我司承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上海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2)我司确认如果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专业分包合同;3个工作日内备案完成,进场施工前把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100%签订完,施工期间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实名制卡开卡率达到100%以上。如我司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贵司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我司承诺我司所有施工人员统一服装,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所有人员按贵司要求办理床头卡;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在生活区内,我司一定加强工人管理,不随意穿行,进出生活区衣冠要整齐,宿舍区院内不出现赤背、只穿内裤穿行的情况且不发生酗酒斗殴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我司接受贵司按相关条款给予的的处罚。

4)我司承诺,我司进场工人均已接种新冠疫苗完成。

5)我司承诺,我司中标后将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6)我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贵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完成贵司要求的各项目标及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并提交每位工人签署的个人承诺书(关于进场后治安案件、生活区.个人财务的承诺)。现场文明必须符合贵司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责任区三包。

7)我司承诺如我司现场工人之间或与其他队伍之间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我司同意贵司对参与各方先各处罚5000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元的规定。

8)生活区服从大物业管理及物品破坏赔付。

5、工程造价:

5.1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专业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结算时尊重商务部门审核结果,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5.2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我司确认按中标单价签订施工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在整个合同工期内合同总价不调整;严格履行贵司周清月结、月清月结制度,每月25日前向贵司商务部门报送当月《分包月度资金申请单》,如不履行,贵司除有权停止我司在华东分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处以10万元罚款外,当月进度款只支付上海市政府规定最低公司标准。

5.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工期顺延的情况,我司承诺在专业合同到期前15内与贵司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合同工期及相关经济条款,如我司逾期不提出,视为我司合同价格不需变更。

6、管理模式: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材料管理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遵循贵司的材料管理制度,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按计划领用,并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我司承诺由我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符合上海市相关规定要求,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贵司;所有周转料具确保码放整齐,并挂好标识;新拆下的材料6小时内码放整齐,如不能履行我司接受贵司的任何处罚。

8、履约保证: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在签订专业合同前向允许招标人将交纳工程投标保证金 贰拾万 元转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人的合同目标。过程中若发生支出,我司在15日补足额度,工程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将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贵司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9、其他承诺:

1)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不将中标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与个人,否则贵司可以无条件结束合同,并对我司处以10万元罚款。

2)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绝不会出现恶意讨薪的现象,否则贵司可以无条件结束合同,并对我司处以10万元罚款。

3)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保证工程劳动力的供应(包括农忙时节),依据我司现有的劳动力我司可以承接栋(或标段)。

4)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投标清单中未包含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先申报确认单价再施工的原则,如在施工过程中未提出,在竣工结算中提出的,贵司有权依据贵司商务部门确定的单价结算或不予结算。

5)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合同价格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而调增或提出补偿,如发生市场变化幅度过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我司承诺按招标文件和承诺函相关条款执行,办理已完工程结算并无条件退场。

10、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我司将严格遵守贵司专业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具体如下

1)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在签订合同签定前建立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我司承诺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专业管理的通知》中之专业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此规定中要求做好专业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3)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如我司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将向分管该专业队伍的工长提交《班组承包协议》,有明确的包干价格或单项价格,同时也有明确的日工价格。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4)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设置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应持有岗位证书,切实履行专业用工管理的职责。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办理专业备案手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完善人员增减,专业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台帐资料,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汇报。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或有考勤人员数量有虚假,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5)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由每个工长分专业对口自己管辖的施工范围内的专业队,根据我司提供的人员名单核对进场施工人员,收集其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和岗位技能证书,工长每天对所有工人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实名考勤,考勤完毕后我司专业队长和班组长签字认可。每月25日前我司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工长提交真实、有效的《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工长收集后交项目劳动力管理员整理并在项目商务部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6)我司承诺按月按实及时填写专业企业人员《花名册》、《月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项目专业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且要有工人领取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工长按月收集原件,并交项目专业管理员处整理、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7)我司承诺项目赶工等特殊情况期间,我司组织人员临时抢工时,应在人员进场前进行申报并签协议,积极配合项目部进行抢工阶段的实名考勤管理和结算工作。

11、承诺期限:本合同执行期间及双方同意的延期时间。

投标单位(签字盖章):

法人或法定授权人(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首期启动区科研办公楼1#-12#、人才公寓、服务配套及地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专业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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