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柴窝堡综合建设改造四标段招标公告
达坂城区柴窝堡综合建设改造四标段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 wj********004 (资格后审) |
发布日期: | 2015-08-14 星期五 |
招标方式: | 公开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建设单位: | 乌鲁木齐市柴窝堡管理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达坂城区柴窝堡综合建设改造项目四标段 |
项目地点: | 达坂城区柴窝堡 |
项目规模: | 12756.0 平方米 |
投资总额(万元): | 267.74 |
招标范围: |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
工程其他信息: | 本工程为达坂城区柴窝堡综合建设改造项目四标段,本工程位于达坂城区柴窝堡辣子鸡一条街。包括新建停车场工程及新建照明工程,新建停车场共12756.0平方米,新建照明工程共560米,包括户外照明配电箱1套,路灯21套。 |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 要求1:[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
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5-08-25 10:30 |
公告说明: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自治区区外企业具备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5、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本单位注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已办完延续注册的除外);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登记的人员,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无资格预审报名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0、本工程分四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不可兼中兼得,按开标顺序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参加后续标段的投标。 |
招标联系人: | 金慧玲 |
招标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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