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学校在暑期需对食堂等进行零星维修,现公开发布招标信息。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要求详见附件2。

2.本工程预算价 2.8万元;

3.工期15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形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

二、投标资质

1.房建或装饰工程专业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房建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书。

三、评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有意向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中取最低价中标(不超出招标人预算价),最低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若投标单位中标后弃标,则由由次低价者中标,弃标者按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时间及标书要求

1.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有意向的投标单位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后根据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二份(正副本各一)。

2.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建造师证复印件(盖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盖章)。

(4)投标函、报价单(盖章有效)。

(5)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封口处盖投标单位章。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9:00-9:30,地点:马山中学总务处。投标时随带投标保证金3000元(现金)、企业介绍信。否则不接受投标文件。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5.开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地点:马山中学会议室。

6.招标活动中若出现投标者有串标行为的,招标单位有权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

五、其他

1.工程由招标人验收合格支付80%工程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余款一年后付清。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服从学校管理,注意文明安全施工,不得挪用学校任何设施,用水用电不得私拉乱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3.施工完成后,应做到窗洁地明、产生的垃圾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

4.施工方超出工期期限,按日支付工程款总额1%的违约金给招标人,招标人可在工程款中扣除。

5.支取工程款需提供绍兴市地税一、二分局或天鹰事务所提供的建筑业发票。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33*****673

地址:马山镇

马山镇中学

2015年8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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