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兰州市城关区柏道路二处房屋租赁项目公告

[兰州市]兰州市城关区柏道路二处房屋租赁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柏道路二处房屋租赁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产权子类型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4月4日挂牌截止日期2023年4月18日
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标的
概况

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

(m2

挂牌年租金

(元)

交易保证金

(元)

租期

用途

现状

城关区柏道路商铺(原兰州针纺站)

34.3

*****.2

*****.4

2年

商铺

水电暖齐全

城关区柏道路商铺(原兰州针纺站)

33.33

*****.72

*****.7

2年

商铺

水电暖齐全

以上租赁标的房屋现状租赁,租金半年付。每个标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押金。

第二年租金实际金额按CPI指数进行上浮。


出租方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公告期:2023年4月4日至 2023年4月18日止。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 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 2023年 4月18日17 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 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 5 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通知书》、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在接到出租房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人相关规定为准)及相关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

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7.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房屋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2.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8日17时止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承租人未成为承租人,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署完毕后转为租赁押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人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人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招租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邓经理 139*****020 陈经理 189*****979
咨询电话093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咨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其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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