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场地公开竞租公告

山东济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场地公开竞租公告

山东济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部分

建构筑物公开竞租公告

招标编号:


山东济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水文片区(简称:水文片区),位于历城区烈士山北路6号。现对部分建构筑物使用权进行网上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资产明细

资产序号

出租单位

类别

资产名称

面积㎡

出租底价(元/年)

1

山东济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厂房

压力机房

84

*****

2

山东济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厂房

原散热器制作车间西段6跨

407.7

******

3

山东济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房屋

原水文公司车队院东侧平房

310.47

*****

以上租赁费均为最低起拍价(含税:税率9%)。若本次公开竞租流标,由资产所有方组织二次网上公开竟租。

二、出租用途

上述资产可作为办公、生产、仓储等,业务范围应符合招租方经营范围要求,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当地辖区政府规定。不得从事不符合房屋性质和现实条件的生产经营行为,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或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明令禁止或对土地、水源、大气及周边民众造成污染损害的行业。

三、竞租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法人组织可参加竞租;竞价过程中,竞租人必须严格遵守竟租平台网络竞价规则。

四、竞价方式

采用增价方式进行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合同签订主体

山东济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六、出租期限

租期不超过3年。出租方根据上级主管单位或者政府规划需要,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七、告知事项

(一)竞得人在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材料(营业执照、近两年财务报表及经营业务所需手续);如竞得人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其竞拍行为视为无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收储或出租方上级部门规划需要,承租方可接受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得以任何原因阻止出租方正常配合政府、上级部门规划工作,出租方为此不承担赔偿等其他附属责任或义务。

(三)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若因政府收储或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规划需要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租金,剩余租金予以无息返还。

(四)资产以现状出租,承租单位经现场踏勘、确认并认可资产现状。

八、网上公告及竞租时间

网上公告时间:2023年 4 月 6 日至2023年 4 月11日;

网上竞租时间:2023年 4 月 12 日9:00时至2023年4月 12 日10:30时。

竞拍方须在公告结束期前向出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1万元(经双方确认转为保证金,如现有租户竞得转为租金)。

竞得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前满后7个工作日内到山东济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公示期为竟租成功次日起3个工作日)

九、网上竞租步骤

(一)登陆系统

方法一:输入网址http://bidding.jigang.com.cn

方法二:登录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外网网址:www.jigang.com.cn,点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购销平台

(二)按照系统提示或要求进行操作。

十、竞价规则

(一)本次公开竞租,竞租人初始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在公告约定的竞租报价时间内,竞租人可以多次报价,以底价为基数,阶梯竞价为人民币1000元,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十一、出租价格

根据济钢集团相关要求,以该批次资产评估年租金价值拟定竞租底价,进行公开竞租。最终租赁价格以签订合同的价格为准,租期超过1年的,自第二年起年租金以上年度为基准每年递增5%。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一)费用及支付时间、方式

1.承租方须在签订压力机房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缴纳壹万元保证金,在签订原散热器制作车间西段6跨和原水文公司车队院东侧平房租赁合同时缴纳叁万元保证金,用来规范承租方在合同存续期内的合同履约及消防、安全、环保、水电使用、租金缴纳等方面符合合同约定。保证金在合同存续期内若不足应缴额度的50%且承租方拒不补缴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合同存续期内如承租方无违反合同约定事项、无违反安全环保消防等考核,租赁期满后全额无息退回。

2.综合管理费:比照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综合管理费以租赁房屋面积为基础根据承租户租赁使用业态执行相应收费标准: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按0.5元/㎡/月;废弃物产生量大的3元/㎡/月收取。污水、垃圾杂物排放量大或对园区环境、公共设施影响严重的单位单独设置收费标准。

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限内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上网费、物业费、环卫费、排污费及相应管理费等,其中水费、电费等使用量以出租方计量表计量为准:水费为8元/立方米、电费为1.2元/kwh,如遇变化,按调整后价格执行。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结算时间:按本月实际发生额于次月五日前支付,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租赁期满承租方须结清。

4.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度租赁费(自签订合同至本年度12月31日)、综合管理费、履约保证金及安全消防风险抵押金等各项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出租方对履约保证金、安全消防风险抵押金出具收据,其余款项于收款后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后期如遇政策调整同步变更)。

5.支付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济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文化路支行

账 号:223*****8291

行 号:104*****8330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对所从事行业的相关规定,安全环保、消防、经营、排污等条件要达标,合法运营并接受出租方的不定期检查。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营规定。

2.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租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租赁物的消防、安全、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及违规使用水、电等行为,出租方有权作出书面整改通知,承租方应按要求执行。对拒不整改或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罚。

3. 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私自改变租赁资产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转借他人。如承租方转租、转借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和保证金等费用不予退还,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新增不动产。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可以对租赁物进行装修,相应费用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备案等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若给出租方造成损害,则出租方有权另行要求损害赔偿,租赁期满加建、装修等自动转为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提出赔偿或补偿。

5.如因承租方不当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坏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6.承租方负责按规定自行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出租方不对该租赁资产在被承租期间由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预期及结果做出承诺,且不论结果如何承租方均不可作为据此解除合同或寻求其他形式补偿的依据或理由。

(三)消防安全责任

1.租赁期内,出租方有权按照国家《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或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的相关要求,对承租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监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方有权作出书面整改通知,并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出租方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行为或解除租赁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承租方及其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环保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环保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承租方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证各种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无损;保证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保证外排物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制定的排放标准。

3.租赁合同签订同时,双方另行签订《消防安全协议》、《安全环保管理协议》,《消防安全协议》、《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为租赁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不可抗力

1.租赁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或政府规划或政府管控要求),或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的管控要求或出租方自身不能决定的其他事项,导致租赁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且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政府征用时补偿范围界定:土地、房屋等出租方所属资产产生补偿费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加建及装修等产生补偿性费用归出租方所有。

(五)租赁物的日常维修

出租方按照租赁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主体、门窗、水电线路、消防设备设施、配电设备等附属设备设施)租赁给承租方,承租方认可租赁物的现状并负责承租物的日常检查、维护、维修并全额承担相应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物使用风险,因承租物维护不到位(如房屋漏雨等)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六)合同终止或解除

1.租赁期满,承租方未能继续租赁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搬离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完好的返还给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搬离租赁物的,每天应按照日租赁费的三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留置租赁场地内的承租方物品,直至承租方付清所有租赁费等费用。

2.租赁期未满,承租方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的,应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申请。若承租方未提前6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并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的,则需向出租方支付2个月租赁费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届满未能继续租赁或租赁合同解除的,承租方自行装修等形成资产由承租方自行收回且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如承租方无法收回前述资产或收回前述资产会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则该资产由承租方无偿转让给出租方。

十三、突发事件、疫情期间特别约定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行政命令,服从政府安排,避免出现违法违规情形,同时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2.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随时发布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通知、规定,并及时对租赁合同约定事项作出相应的调整、应对和配合工作。

3.甲方根据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机关、有权机构的政令、通知等规定、规范、要求等以及甲方制定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整改等措施,以有效防范、防控疫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乙方的防控措施不符合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要求或不能达到防控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

(1)要求乙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继续停工、继续整改等措施。

(2)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因本条约定致使乙方停工、停产等或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赔偿、补偿等任何责任。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后,有权向乙方追究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严格遵守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本合同租赁物所在属地有权机关、机构制定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行政命令、规范、规定等,严格遵守甲方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形,同时积极实施疫情防控工作。

2.乙方按照租赁物所在属地政府等有权机关、机构制定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行政命令、规定(包括并不限于上述文件,如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有权机关出具新的通知要求,乙方也应当遵守)以及甲方的要求,承担其工作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办公区及员工生活区域等)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所需的全部费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有效实施,同时乙方负责备齐疫情防控所需消毒剂、喷雾器、洗涤用品、口罩、测温枪、防护服等物资,有效改善卫生基础设施条件。

3.进入租赁场地前,要全面摸排进入租赁场地人员的出行动态以及身体状况,对于身体异常、进出中、高风险等疫情区域的返济人员、密切接触者等不利于疫情防控或有违国家、有权机构、甲方制定的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要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按要求书面报告当地政府部门以及甲方,同时采取措施做好隔离等疫情防控工作,乙方实施前述疫情防控措施,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隐瞒、欺骗甲方或采取的隔离等防控措施不到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负责为乙方人员开展排查建档工作,安排防疫专员,负责乙方疫情排查和健康台账管理工作。所有人员要实名制登记,进入租赁场地之前,防疫专员要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测(包含但不限于体温检测),杜绝有发热显现等疫情症状的人员进入租赁场地,每日逐一记录并做好统计,形成书面文件,并报甲方备案。

5.乙方切实做好租赁场地、办公区及员工生活区域的防疫工作,改善员工居住条件,避免多人聚集; 应建立日常消毒台账,定期对生活区、办公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

6.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若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工期顺延,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理由,提交书面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各级政府或有权机关的政令、通知等),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以确定工期。乙方因本条原因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合同履行期内因疫情防控需要且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或暂时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在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的情况出现的当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于前述书面通知告知甲方之日起2天内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并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控制损失的扩大,且在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期间或暂时不能履行的期间,乙方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将人员、设备、设施等物资撤出租赁场地,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撤离等全部费用以及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疫情期间,非因甲方、乙方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或暂时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后续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双方互不追偿,由各方各自承担。

(四)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了除本合同约定疫情外的其他突发事件,双方参照执行上述约定,上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租赁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五、业务咨询

竟租业务联系人:周鲁庆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建筑物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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