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招标公告
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招标公告
马山县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5-08-18
招标公告
马山县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招标公告
受马山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马山县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1 项目名称:马山县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
1.2 招标编号:GXTZ-ZB-2015第(585)号
1.3 招标主要内容:采取公司化模式对马山县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进行客运管理、经营。
1.4 经营期限: 公共汽车运营有效期为 10 年,出租汽车运营有效期为12年,从交通运输部门许可之日起计算。
1.5 车辆要求:
1.5.1 公共汽车:50辆,统一车型, 中型中级全新国产或进口品牌的客车,废汽、噪音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并按规定要求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城市客车专用GPS系统、倒车及下车监视器、安全防护装置、自动语音报站器和无人投币箱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1.5.2出租汽车:40辆,统一车型,发动机排量在1.6升(含1.6升)以上三厢5座,全新国产或进口品牌的轿车,废汽、噪音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并按规定要求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GPS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卫生座套、顶灯、计价器和安全防护装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需为具备城市公交客运或出租车客运经营范围的企业,且在广西境内取得公交或出租车经营许可登记注册的客运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4、具备经营所必需的办公及停车场所及有在经营有效期内不少于40辆车规模的企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08月18日至2015年08月25日(正常工作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16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的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提供办公场地及停车场地、车辆规模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8日1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交至以下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本级营业厅
银行账号:4500 1594 1510 5071 6039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8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9月8日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15时00分在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唐景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覃毅 联系电话:****-*******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16室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采 购 人:马山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8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