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绥化市津河灌区渠首改造工程(一期)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绥化市水务局以绥水呈[2015]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招标人为绥化市津河灌区渠首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绥化市水务局,本项目已向黑龙江省水利厅提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5-61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绥化市庆安县久胜乡。
2.2项目规模:绥化市津河灌区设计灌溉水田面积6.6万亩。干渠设计引水流量5.28m3/s,加大引水流量6.6m3/s,绥化市津河灌区分水流量9.75m3/s,设计引水水位164.8m, 加大引水水位165.0m。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对溢流坝实施维修加固,坝顶高程166.0m,维修加固长度75.0m;泄洪排沙闸原位拆除重建,重建泄洪排沙闸为3孔,每孔净宽14.0m,底板高程162.60m。渠首溢流坝、泄洪排沙闸属原位重建、加固,轴线一致。原引渠不变,对引渠王明山桥以上(0+000~2+542桩号)清淤、右岸渠堤实施加高培厚处理。
将堆石溢流坝拆除,改建排洪闸、气盾坝。并对干渠进水闸原位拆除重建,重建进水闸为3孔,每孔净宽2.5m,底板高程163.8m。
2.4计划开竣工工期:2015年9月15日至2016年5月20日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近五年具有完成渠首泄洪闸工程的业绩。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黑龙江省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9:00时,地址黑龙江省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及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2015年8月25日9:00至11:00为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回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将提出的问题打印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到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到代理公司,在2015年8月25日下午14时至16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到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答疑回复文件并签字确认。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化市水务局
举报电话:****-*******
招 标 人:绥化市津河灌区渠首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于会明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 系 电 话:****-*******
日期: 2015年8月18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