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HHJW2023-087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务段动车组整体吊迪尼玛吊绳项目采购公告(原公告附件有误,以此为准)

ZTHHJW2023-087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务段动车组整体吊迪尼玛吊绳项目采购公告(原公告附件有误,以此为准)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务段动车组整体吊迪尼玛吊绳项目

(项目编号:ZTHHJW2023-08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务段动车组整体吊迪尼玛吊绳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呼和浩特机务段动车组整体吊迪尼玛吊绳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为一般纳税人,有生产供应能力。

(2)报价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应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提供2019-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4)提供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相应设备生产及有关配件供应能力,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需通过国铁集团(铁总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提供合格的《迪尼玛吊绳项目验证报告》,并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20T或以上吊绳检测报告,提供近一年购买进口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原材料的报关单。

(5)须提供近年来同类设备已成功实施的业绩,该业绩指具有相应设备制造、供货(安装)业绩其中一项均可;报价人须提供对应的供销合同,报价现场提供电子版原件或扫描件以备查验,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验收报告至少1份等材料。

(6)须提供官方网站、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报价单位及法人近一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官方权威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8)成交后,在合同签订之前,使用方有权进行调查,核实成交方是否具备相应设备生产供应能力、资质条件等,若经核实不能满足,使用方将有权终止履行,并保留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9)报价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用能力。本次不接受被国铁集团(原铁总或铁道部)或各局集团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货商。

(10)本采购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按照国铁集团的要求,“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投标,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请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数字CA证书请访问国铁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在线申请系统(https://ca.*****.cn/),供应商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4.2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从2023-04-0708:00:00起至2023-04-1217:00:00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本项目报名成功后,报价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自行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

4.3 本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报价人须将谈判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行号:104*****5944

报价单位需仔细阅读采购公告及要求,将采购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4.4未购买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

4.5本项目为线上开标,请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登陆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从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及国铁线上投标工具。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19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3签到供应商不足两家,无法解密开标。

5.4若购买采购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5.5开标前需填写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详见附件2),请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htjhxzb@126.com.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仅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

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机务段

高水清

139*****033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邮政编码:******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审核、标书费发票):0471-*******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163.com

成交通知书联系人:0471-*******

项目联系人:王工0471-*******

项目联系人邮箱:hxzbwg@126.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150*****4403

日期:2023年4月03日


附件1:采购物资名称和数量

包件

序号

分项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税率

供货地点

交付时间

1

动车组整体吊迪尼玛吊绳

20TX6m

2

13%

呼和地区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附件2: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_________________公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编号为ZTHHJW2023-087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机务段动车组整体吊迪尼玛吊绳采购项目。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中标,待该招标项目履约期结束后及时与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核对实际供货情况,并提供供货发票或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作为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依据,按招标文件中的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履约期结束后半个月之内缴纳中标服务费,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名称:

(盖章)

2023年月日

,呼和浩特

标签: 机务段 动车组 迪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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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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