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拉萨河谷生态修复工程块石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拉萨河谷生态修复工程块石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拉萨河谷生态修复工程所需的块石,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拉萨河谷(堆龙以西)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针对项目区河势多变、局部河道水流冲刷剧烈,洲滩裸露,风沙运动剧烈,以及区域生态环境脆弱、绿色空间不足等突出问题,先期实施护滩固洲工程、采砂降滩工程,稳定河势和洪水流路,保护大佛岛岸线和水土资源,减少河心裸露洲滩,扩大枯水期水面,减少风沙扬尘。结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适当开发河心岛滩地资源,实现拉萨河城区段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健康发展。

2、采购范围:用于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拉萨河谷生态修复工程块石采购。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块石

10cm<直径<30cm,弱风化高强度块石,抗压强度>50Mpa,软化系数≥0.75

*****

2

块石

30cm<直径<40cm,弱风化高强度块石,抗压强度>50Mpa,软化系数≥0.75

*****

3

块石

30cm<直径<60cm,弱风化高强度块石,抗压强度>50Mpa,软化系数≥0.75

*****

注: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本次公开询比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场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因其他原因,致使标的物实际供货数量与公开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销售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项目施工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河谷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标的物须满足:质地坚硬、新鲜,并具有耐久性、好、不易碎、无风化迹象等。

2)标的物抗压强度>50Mpa,软化系数≥0.75。

3)标的物容重≥24KN/m3。

4)标的物须干燥,运输车辆卸车时车厢内无积水、渗水等。

5)标的物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GB/T*****-2008质量体系要求》、《GB/T*****-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管理体系标准,如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为准,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7、验收要求

*1)因项目临近市区,质量及外观要求极高,标的物到达施工现场后采购人协同实验及质量相关人员对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并开具收货单,供应期间采购人将协同实验及质量等相关人员,每月开展至少2次的材料现场抽检工作,如出现标的物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涵盖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销售方全额承担,杜绝出现以次充好的情况发生。

2)出现质量异议时将标的物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市级或市级以上国家级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裁决,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销售方需无条件及时更换,更换过程产生的费用由销售方自行承担,拒绝更换的,采购人不给予验收,并停止所有款项的支付。

4)采购人将对到达施工现场的标的物数量、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如发现标的物缺少及规格不符的现象,采购人有权拒绝在发货清单上签字,采购人应在1小时内通知销售方,由双方共同调查、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确认结果。

5)随货同行并交与采购人的标牌、合格证及其他证明文件为验收的一部分,无相应资料视为不合格,采购人可不给予验收。

6)标的物到货后需在采购人现场过磅,按照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8、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评比价格。报价包括出厂价格、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卸费、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及利息等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标的物到场前的所有费用。供应期间价格不变。

9、供货要求

1)销售方按采购人实际施工计划进行配送,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三项中采购数量及第三章需求一览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此次询比价使用,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场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此次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销售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采购方提前2天将所需标的物计划报至销售方处,销售方务必在2天内将计划标的物送至交货地点,因标的物配送滞后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销售方承担。

10、结算方式

1)支付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2)采购人采取电汇方式将材料款支付到销售方开户银行账号内。

3)销售方需提供行业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4)付款方式:每月25号办理型号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发货清单)对当期实际进场的标的物数量、金额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果签字确认,销售方根据确认信息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发票金额对应货款的95%,剩余5%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工程结束后或视情况而定退还。如销售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背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或合同相关条款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损失情况在履约保证金扣除对应金额。

11、因本次公开询比价数量较大、工期紧,考虑销售方的供应风险,将选择三家报价最优的供应商作为最终成交人。暂定1号(首选)成交人供应量为本次标的物总量的40%,2号(备选)成交人供应量为本次标的物总量的30%,3号(备选)成交人供应量为本次标的物总量的30%,,上述为暂定比例,不作为最终的供应量。若2号(备选)成交人和3号(备选)成交人与1号(首选)成交人报价不一致,2号(备选)成交人和3号(备选)成交人应同意按1号(首选)成交人的报价签订合同并进行供应。如果2号(备选)成交人和3号(备选)成交人不同意上述要求,视其为放弃本次报价,采购人将顺延与评标得分排名靠前的销售方进行协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6、报价人自2021年至今须具有与本次公开询比价产品相同或相近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单笔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7、如报价人不满足文件内*号所涉及内容,则视为不满足供应条件。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4月1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及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公开询比价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对本次公开询比价文件收取标书费用300元/份。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公开询比价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七、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国际总部城9栋4楼

邮编:*****0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52*****179

电子邮箱:*********@qq.com

八、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电话:022-********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

电话:022-********

2023年4月7日

,拉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修复 块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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