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经济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一标段建筑设计)、(二标段市政设计)

长白经济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一标段建筑设计)、(二标段市政设计)

长白经济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一标段建筑设计)、(二标段市政设计)

【信息时间:2023-04-10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GA2023-0208、0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经济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聚鑫基础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欧佩克基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聚鑫基础设施维护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设计、市政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经济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项目名称:长白经济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建筑设计),招标编号:JLGA2023-0208

二标段项目名称:长白经济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市政设计),招标编号:JLGA2023-0209

2.3项目规模及内容:

一标段为(一)孵化区项目。新建标准厂房4 栋,每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 栋,地上5 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等。(二)商贸城改造。新建商贸城牌坊门1 座;改造商贸城1区6栋楼和2区6 栋楼的楼体外墙及檐口,并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及供热工程等。

二标段为(一)八道沟园区基础设施。滨江路:新建车行道面积*****平方米,新建路灯31盏等;八道沟大街:新建人行道面积320平方米、人行栈桥面积6420平方米,新建路灯75盏,铺设供热管线2946 米;污水工程:铺设污水管线2300 米等。(二)长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改造人行道5条:规划二路(惠东路-梨河西路)、规划三路(绿江街-鸭绿江大街)、规划四路(绿江街-鸭绿江大街)、规划五路(绿江街-鸭绿江大街)、梨河西路(世纪大街-鸭绿江大街);改造道路2 条:规划一路(广场西路-广场东路)、长白大街(西淀路-解放桥)。包括翻建车行道3050 平方米,车行道罩面***** 平方米,新建及翻建人行道***** 平方米,新建停车场1447 平方米,停车场罩面3329 平方米,铺设雨水管线138 米,铺设污水管线1268米等。(三)马鹿沟基础设施。新建车行道***** 平方米,车行道罩面*****平方米,新建人行道7745平方米;铺设给水管线1538米;铺设雨水管线1504米,污水管线3306米;铺设供热管线1385米等。

2.4招标范围:完成长白经济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及竣工验收、备案(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成果文件)。

2.5项目地点:长白县境内。

2.6设计服务周期: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成果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能力,且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一标段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可查询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二标段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可查询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4业绩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3)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0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14日16时前,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5.2已在省级、白山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 地点为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 15 号(政务大厅北侧五楼第三开标室)。

6.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文件递交时间相同,电子投标文件须开标现场或远程CA解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未上传、指定地点和网站的、未按时解密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聚鑫基础设施维护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长白镇白山大街25号

联系人:张馨元

联系方式:159*****5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懋天地8号楼1001室

联系人:庄伟国

联系电话:180*****7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

八、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2.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439-*******

地址:鸭绿江大街88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GA2023-0208、0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经济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聚鑫基础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欧佩克基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聚鑫基础设施维护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设计、市政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经济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项目名称:长白经济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建筑设计),招标编号:JLGA2023-0208

二标段项目名称:长白经济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市政设计),招标编号:JLGA2023-0209

2.3项目规模及内容:

一标段为(一)孵化区项目。新建标准厂房4 栋,每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 栋,地上5 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等。(二)商贸城改造。新建商贸城牌坊门1 座;改造商贸城1区6栋楼和2区6 栋楼的楼体外墙及檐口,并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及供热工程等。

二标段为(一)八道沟园区基础设施。滨江路:新建车行道面积*****平方米,新建路灯31盏等;八道沟大街:新建人行道面积320平方米、人行栈桥面积6420平方米,新建路灯75盏,铺设供热管线2946 米;污水工程:铺设污水管线2300 米等。(二)长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改造人行道5条:规划二路(惠东路-梨河西路)、规划三路(绿江街-鸭绿江大街)、规划四路(绿江街-鸭绿江大街)、规划五路(绿江街-鸭绿江大街)、梨河西路(世纪大街-鸭绿江大街);改造道路2 条:规划一路(广场西路-广场东路)、长白大街(西淀路-解放桥)。包括翻建车行道3050 平方米,车行道罩面***** 平方米,新建及翻建人行道***** 平方米,新建停车场1447 平方米,停车场罩面3329 平方米,铺设雨水管线138 米,铺设污水管线1268米等。(三)马鹿沟基础设施。新建车行道***** 平方米,车行道罩面*****平方米,新建人行道7745平方米;铺设给水管线1538米;铺设雨水管线1504米,污水管线3306米;铺设供热管线1385米等。

2.4招标范围:完成长白经济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及竣工验收、备案(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成果文件)。

2.5项目地点:长白县境内。

2.6设计服务周期: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成果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能力,且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一标段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可查询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二标段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可查询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4业绩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3)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0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14日16时前,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5.2已在省级、白山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 地点为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 15 号(政务大厅北侧五楼第三开标室)。

6.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文件递交时间相同,电子投标文件须开标现场或远程CA解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未上传、指定地点和网站的、未按时解密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聚鑫基础设施维护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长白镇白山大街25号

联系人:张馨元

联系方式:159*****5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懋天地8号楼1001室

联系人:庄伟国

联系电话:180*****7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

八、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2.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439-*******

地址:鸭绿江大街88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标签: 建筑设计 设计招标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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