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广饶县土地整治项目正射影像制作和新增耕地质量认定项目
【东营市】广饶县土地整治项目正射影像制作和新增耕地质量认定项目
一、项目名称:广饶县土地整治项目正射影像制作和新增耕地质量认定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013010*****0003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013010*****0003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广饶县土地整治项目正射影像制作和新增耕地质量认定项目,依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2〕57号)文件要求,使用新增耕地指标涉及的新增耕地地块,需制作分辨率优于0.2米的高清正射影像图,结合广饶县实际,完成广饶县土地整治项目正射影像制作和新增耕地质量认定工作。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按要求提供);3、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4、承接主体须具备满足评审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7、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应提交材料:承接主体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3-04-11 00:00:00至2023-04-13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广饶县迎宾路恒丰大厦B座西辅楼四楼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女士司女士
联系方式:0546-*******
标签: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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