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云南奥宸名下于昆明市东寺街东方广场A座第1-3层步行2号商铺第二次处置公告
(破)云南奥宸名下于昆明市东寺街东方广场A座第1-3层步行2号商铺第二次处置公告
(破)云南奥宸名下于昆明市东寺街东方广场A座第1-3层步行2号商铺第二次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4月7日 09:45
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奥宸”)已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进行破产重整并指定管理人,云南奥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依法履行处置破产企业财产的职责。管理人于2023年4月24日10时至2023年4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事宜(户名: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的情况
(一)所有权人及委托拍卖人
所有权人: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拍卖人: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拍卖标的物:云南奥宸名下位于昆明市东寺街东方广场A座第1-3层步行2号商铺。具体情况如下: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
标的物范围 | 云南奥宸名下位于昆明市西山区东寺街东方广场A座第1-3层步行2号商铺 | ||
标的物权证 情况 | 土地使用权证号:昆西个国用(2011)第*******号,面积33.2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45年10月11日; 产权证号:昆房权证西山字第*********号,建筑面积279.5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269.29平方米,所在层:1-3层,规划用途为商铺。 注:因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证书未更换双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经管理人查验拍卖标的物的土地证书及房产证书,发现土地证书载明标的物名称为“东寺街东方广场A座1-2层步行2号商铺”,房产证书上载明标的物名称为“昆明市东寺街东方广场A座第1-3层步行2号商铺”。经管理人前往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询问,其工作人员称该情况不影响办理该商铺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届时将以实际楼层数出具不动产权证。具体请竞买人自行询问相关政府部门,以其回复为准。 | ||
标的物基本情况 | 标的物现状 | 标的物第一层有部分由昆明肯德基有限公司租赁,租赁部分与1号商铺之间的隔墙已被拆除;第二层至第三层空置,第二层与1号商铺第二层之间的隔墙已被拆除。 具体情况以拍卖标的物现场状况为准。 | |
评估价值 | 根据昆明正序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拟了解破产案所涉及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东寺街东方广场的112套商铺的清算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昆正序评报字(2022)第040号,简称评估报告,详见附件),拍卖标的物评估价为: 4,791,938.87元 | ||
权利负担 | 拍卖标的物存在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且存在多宗法院查封。 | ||
租赁情况 | 标的物第一层:部分由昆明肯德基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 第二层至第三层:空置。 | ||
拍卖标的质量瑕疵免除 | 1.因管理人采取现状拍卖,如买受人需要恢复商铺隔墙,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可以参考管理人前往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调取的测绘文件与相邻商铺的产权人/买受人协商商铺区隔墙恢复事宜,但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未在上述测绘文件中加盖公章,故管理人提供的测绘文件仅供参考,具体测绘及实际区隔、建筑面积、套内面积等信息,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如上述信息与实际情况或测绘文件、不动产权证中所载信息不符,管理人及网拍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管理人及网拍平台主张撤回拍卖、要求退回差价或要求赔偿。 此外,因拍卖标的物一层租赁的部分租期未到期,买受人可能需要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才能恢复拍卖标的物一层的隔墙。 2.本次拍卖标的均未进行相关质量检测,管理人采取现状拍卖,请竞买人自行判断质量及现状情况。拍卖成交后,无论拍卖标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买受人均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向管理人及网拍平台主张撤回拍卖、要求退回差价或要求赔偿。 |
二、拍卖标的的相关价款以及费用承担
(一)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起拍价:3,833,551.10元;
保证金:383,000.00元;
单次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数。
(二)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竞价成交时,因本次拍卖行为产生的一切买卖双方应缴税、费以及拍卖标的物的历史欠税,均由买受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前、拍卖后、过户时、过户后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各类附加税、因办理不动产过户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产权转移登记费、工本费等,以相关部门的最终核定为准)。
对于云南奥宸应当缴纳的税、费,买受人应当在云南奥宸或管理人向主管税务部门报税并确定后,并在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7日内,根据主管税务部门确定的税费金额代云南奥宸进行缴纳,或向管理人账户足额存入云南奥宸应缴税费。买受人完成上述税费缴纳义务后,云南奥宸及管理人才开始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未完成拍卖义务,不得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且因此导致云南奥宸产生的税务滞纳金、罚款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完成上述税、费缴纳义务后,管理人及云南奥宸将尽量配合出具发票,但是否能出具、以何种方式出具、能在何时出具,请买受人咨询相关主管部门,请谨慎参拍。买受人不得以管理人及云南奥宸未出具或未按时出具发票为由向管理人或网拍平台主张撤回拍卖、要求退回差价或要求赔偿。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请谨慎参拍。
3.竞价成交后,由买受人与承租人/占用人自行协商租赁合同的维持、续租或解除等事宜,若需提前解除未到期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提出的违约金及其他损失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欠费的承担
1.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等相关未了结的欠费(如有)均由买受人承担。
2.若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如有违规、违法建筑而导致的相关行政机关的罚款及拆除的费用及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技术服务费的缴纳
竞价成交后,网拍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技术服务费,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以上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支付给网拍平台,非管理人收取。如买受人未支付上述费用,将视为悔拍,并按照本竞买公告第六条第(二)款第3点处理,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收费说明、收费条件、收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期限等,详见网拍平台发布的“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介绍” https://pro.jd.com/mall/active/gcnn6w6KvhLcwZktMwpZWM3Er42/index.html
三、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合法资金来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拍,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报名办理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3个工作日以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
(四)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优先购买权人:拍卖标的物一层(部分)的承租人昆明肯德基有限公司。
(1)本拍卖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拍卖标的物一层的承租人昆明肯德基有限公司。
(2)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3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管理人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并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具体优先购买权人行权方式详见京东网络竞价平台https://help.jd.com/user/issue/954-4090.html
四、预约看样等事项
管理人已委托深圳小马驹司辅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辅拍机构”)协助办理咨询、看样等事宜,辅拍机构的联系方式:王先生, 133*****886。
自2023年4月8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未联系的不予安排看样),预约时请提供看样人的企业名称(个人竞买人提供姓名)、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将前述信息发送至辅拍机构邮箱(邮箱地址:**********@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备注“云南奥宸东方广场A座第1-3层步行2号商铺拍卖看样”,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3年4月21日。
竞买人或竞买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看样需自行承担人身及财产损害风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竞拍者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或辅拍机构联系,管理人咨询电话:191*****062,辅拍机构咨询电话:王先生,133*****886。
现场看样时须提供竞买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提供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及公司介绍信原件(个人竞买人不需要提供介绍信)。
(三)特别说明
管理人、网拍平台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件、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四)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抵作拍卖款项。
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六、保证金和尾款支付
(一)保证金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营业部,账号:150*****444810),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如因保证金解锁等问题产生争议的,由竞买人自行与网拍平台沟通协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尾款支付
1.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尾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营业部,账号:150*****444810,注明款项性质:“云南奥宸东方广场A座第1-3层步行2号商铺拍卖尾款”。逾期支付拍卖尾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计入破产财产。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等损失,或者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追索。
2.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因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有权重新组织竞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悔拍的买受人应向管理人补足差价及损失(管理人收款账户同尾款缴纳账户)。发生悔拍后标的物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标的物的交付
(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由买受人(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公章)前往到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财富广场C座四楼与管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详见附件,此确认书为固定文本,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确认书各项条款的约定,不得改动),并于同日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交付的同时签署移交确认书,交付后买受人自行管理并进行现场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因买受人原因未在前述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管理人可以视为买受人悔拍。
(二)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拍卖标的能否过户、具体过户办理流程、条件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由买受人先行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查询,对于可能存在的标的物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管理人不对“能否过户”“过户时间”和“过户税费”等过户事项做出承诺。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和相关规则限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包括长时间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责任)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灭失及毁损风险)。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因管理人未接管到本次拍卖标的不动产权证,据了解可能因办理抵押登记存放在不动产权登记部门。如存在上述情况,管理人对成交后的证件移交予以必要协助;若存在遗失、灭失等情况,管理人无法承诺不动产权证的正常移交。其他建筑证件的变更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六)拍卖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后,买受人自行清退租赁合同已到期未腾房的原承租人(如有),管理人及网拍平台不负责清场;
(七)拍卖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后,买受人有权收取自拍卖标的物移交后产生的租金/孳息。
八、特别提醒(风险提示,详见《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应在参与竞拍前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评估报告,于拍卖过程中参与竞价视为已对上述文件有详尽阅读及理解。竞买人因未详尽阅读上述文件而参与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后果。
(二)本次拍卖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面积(包括套内面积、实际面积)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网拍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云南奥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进行的拍卖。
(四)不动产转移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拍卖成交并履行本次拍卖约定的其他义务后,管理人将尽量配合转移登记,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双方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管理人协调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且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或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及注销他项权证(抵押登记),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延长的时间目前无法确定。
九、其他事项
(一)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在管理人京东账户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确认书不能代替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必须由买受人亲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林先生 191*****062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财富广场C座4楼
京东网拍平台咨询电话:**********。
辅拍机构咨询电话:王先生 133*****8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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