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区道路景观提质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国际交流区道路景观提质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际交流区道路景观提质项目设计已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以长政发〔20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际交流区道路景观提质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长沙市
2.3建设规模:项目设计范围为长沙市会展新城会展片区内的国际交流区已建成的7条道路和1条旁侧绿带,共约10公里。分别是1.滨河东路(劳动东路-向荣北路),2.敢胜路(劳动东路-向荣北路),3.金桂路(劳动东路-滨河东路),4.高塘坪路(劳动东路-滨河东路)(含部分绿化带),5.支路八(劳动东路-敢胜路),6.向荣北路(劳动东路-滨河东路),7.劳动东路(高塘坪路-向荣北路),8.劳动东路(滨河东路-向荣北路)旁侧绿带(不含滨河东路-金桂路段南侧绿带)。其中劳动东路为城市快速路,金桂路、高塘坪路为城市主干道,滨河东路、敢胜路、向荣路为城市次干道,支路八为城市支路。
2.4投资估算:约*****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投资,100%。
2.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林绿化、道路工程、交通设施、照明设施、城市家具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以及以上各个专业深化设计等。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90日,其中:
(1)方案设计:从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含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
(4)后续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3年4月10日前)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78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时间为准。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中金额为准。
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7其他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5日08: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5日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按2转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黄兴镇香樟东路230号会展配套产业园1号栋
邮编:******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话:150*****958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一期5栋803室
邮编:******
项目负责人:吴芳芳、杨锋、解斌山
电话:136*****216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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