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崖州区抱古村小组防护栏及照明路灯建设工程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关于三亚市崖州区抱古村小组防护栏及照明路灯建设工程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关于三亚市崖州区抱古村小组防护栏及照明路灯建设工程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崖乡振组〔2023〕4号)文件,从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104万元,用于三亚市崖州区抱古村小组防护栏及照明路灯建设工程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现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抱古村委会位于崖州区东北部约10公里处,管辖区域总面积约8010亩,其中,耕地面积2425.6亩、林地1422亩,其他土地面积为4162.4亩、村庄有13个村民小组共有728户3582人,属于少数民族--黎族村庄。三亚市崖州区抱古村小组防护栏及照明路灯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三亚市崖州区抱古村境内,村内多处高墙及边坡处高差较大,未设置护栏,对周边群众日常出行及生活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抱古四组村主要存在问题为,村内未设置照明路灯,村民夜间出行不便,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依据《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农〔2021〕1131号)、《海南省2022年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就业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科学统筹和严格管理资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积极吸收当地农民工参与工程建设,促进当地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推动乡村振兴。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三亚市崖州区抱古村小组防护栏及照明路灯建设工程项目(以工代赈项目)
(二)实施地点
三亚市崖州区抱古村委会境内
(三)实施(业主)单位
三亚市崖州区乡村振兴局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亚市崖州区抱古村小组防护栏及照明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新建成品防护栏2110m,(2)新建照明路灯28盏,(3)新建篮球场照明灯4盏,(4)新建配电箱1个。设计照明功率密度为0.4W/m2,平均照度值:7.5lx(维特值),照度均匀度:0.3,灯具的维护系数:0.7。护栏采用成品方钢管护栏,高1.2m。
(四)绩效目标。
改善抱古村委会几个小组的安全通行及夜间照明问题,保障了抱古村委会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推动乡村振兴。
四、项目实施组织管理
(一)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做好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做好工程记录表或监督日志的记录;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村要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做好巡视。
(二)进度控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工期要求,合理安排进度。
(三)投资控制。执行工程款预拨、决算、报账制度,严格预拨程序和手续,严禁挪用项目资金。
(四)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六)风险管理。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技术问题,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和培训。
(七)资金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程序和适用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农〔2021〕11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实行专门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依据建设内容认真编制财务计划,严格资金的支出,增强资金管理透明度,接受崖州区的监督、检查。
(八)抓好组织务工和劳务报酬发放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与当地农民签订劳务协议,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在项目建设所在地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九)做好材料归档管理。崖州区乡村振兴局要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以备检查验收。
三亚市崖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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