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中学改扩建招标公告
第四中学改扩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第四中学改扩建项目 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5】35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国拨,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华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及规模:教学楼3000平方米,四层框架;宿舍楼2000平方米,三层框架;水冲式厕所800平方米,二层框架;塑胶操场300米、室外管网、硬化、绿化、金属围墙、门房及大门等。
2.2建设地点:海原县第四中学院内
2.3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教学楼3000平方米,四层框架;宿舍楼,三层框架,概算1250万元。
二标段:水冲式厕所800平方米,二层框架;塑胶操场300米、室外管网、硬化、绿化、金属围墙、门房及大门等,概算投资1200万元。
三标段:以上标段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得参与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施工标段谢绝特级企业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30 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报名,同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需提供)、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监理)(投标报名时拟派的建造师、开标时资格审查的建造师、投标文件里的建造师以及施工现场的建造师必须一致且不得同时期担任其他项目的建造师,外地企业建造师须一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地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及建设单位县级以上主管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进行网上报名,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后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本单位相关资质复印件到宁夏华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湖滨西街65号)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施工标段:800 元,监理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宁夏华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城区 地 址:银川市湖滨西街65号
联系人: 穆凤桐 联系人: 焦燕军 白佳
电 话:****-******* 电 话:153*****182 189*****849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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