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拥有对中城投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等两户不良债权,债权总金额447,279,155.20元,其中本金211,062,546.67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利息、罚息236,216,608.53元。拟进行单户或打包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所在地 | 本金余额(元) | 利息、罚息及代垫费用(元) | 债权合计(元) | 担保措施 |
1 | 中城投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北京 | 190,000,000.00 | 196,464,562.12 | 386,464,562.12 | 保证人:通辽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艺文,质押物:吴超杰持有的通辽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4%股权。 |
2 | 通辽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通辽 | 21,062,546.67 | 39,752,046.41 | 60,814,593.08 | 保证人:张艺文;抵押物:通辽市哲里木广场地下的新都汇商业广场1427套商铺(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通国用(2009)第*****、*****号上的建筑面积*****.14平方米在建工程) |
合计 | 211,062,546.67 | 236,216,608.53 | 447,279,155.20 |
备注:1、资产清单明细列示截至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债权金额,实际产生的本息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债权金额、担保情况以债务人、担保人签署的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中相关法律法规确定;3、本公告清单内容不视为我分公司的任何承诺及保证,相关人士应自行了解及调查债权及瑕疵情况。4、上述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殷女士、高先生,联系电话:035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南女士0351-******* 冯先生0351-******* 。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5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3年4月10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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