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纪委市监察局“基层纪委纪律审查谈话室用房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枝江市纪委市监察局“基层纪委纪律审查谈话室用房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枝江市纪委市监察局“基层纪委纪律审查

谈话室用房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人

枝江市纪委、市监察局

采购项目名称

基层纪委纪律审查

谈话室用房租赁服务

预算价

12万元(3年)

联系人

龚晓俊

联系方式

0717—*******

采购人地址

枝江市胜利路26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枝江长城之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租赁枝江长城之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客房6间,租赁期为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止,该办公用房租赁费4万元/年,含水、电费用。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一、根据宜纪办〔2015〕15号文件要求,基层纪委要加强纪律审查谈话室标准化建设。谈话室数量至少3间,建设应按“十有”标准建设如有牌子、制度、安全预案、应急灯、消防设施、独立卫生间等。同时,用房必需选择平房或楼房第一层。

二、选址理由:1、该办公地点离市纪委不到500米距离,方便办公。2、该一楼有办公用房。3、办公用房改造无难度。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枝江长城之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一楼客房6间,租赁期为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止,该办公用房租赁费4万元/年,含水、电费用。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纪律审查谈话室至少3间,在楼房第一层,要有独立卫生间,离市纪委办公场所距离步行5分钟路程。为此,谈话室只能在市纪委办公场所附近选址。2、实地踏勘和现场评审,该公司提供用房满足谈话室办公用房需求。

综上所述,符合上述必备条件的,则附近只有“枝江长城之星酒店”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本项目采购符合鄂财采发〔2013〕8号文件附件1之第三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名单:湖北德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刘彦清 资产评估师

宜昌华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钱小敏 房地产估价师

宜昌华昌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李昌莲 房地产估价师

拟成交价格

人民币:12万元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8月19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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