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木林镇2023年度建筑拆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顺义]木林镇2023年度建筑拆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木林镇2023年度建筑拆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5-05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木林镇2023年度建筑拆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元)

数量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范围

第一包

木林镇2023年度建筑拆除服务项目(第一包)

2700

5956.5

1项

完成顺义区木林镇镇域范围内各类违章建筑的拆除、清运、渣土消纳、场地平整等服务

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镇域内

马坊村、前王各庄村、王泮庄村、后王各庄村、陈各庄村、魏家店村、孝德村、茶棚村,东沿头村,上园子村,安辛庄村,西沿头村,木林村。

第二包

木林镇2023年度建筑拆除服务项目(第二包)

1800

5956.5

1项

完成顺义区木林镇镇域范围内各类违章建筑的拆除、清运、渣土消纳、场地平整等服务

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镇域内

唐指山村、陈家坨村、长林庄村、贾山村、大韩庄村、蒋各庄村、业兴庄村、陀头庙村、潘家坟村、大林村,荣各庄村,李各庄村,小韩庄村。

第三包

木林镇2023年度建筑拆除服务项目(第三包)

1000

5956.5

1项

完成顺义区木林镇镇域范围内各类违章建筑的拆除、清运、渣土消纳、场地平整等服务

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镇域内

负责镇域范围的卫星图片所显示的清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第三包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形式;预留中小企业份额:1000万元,占总金额18.18%;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1000万元,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 100%。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持有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4-11至2023-04-17,,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供应商仅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关注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该平台,供应商需制作纸质版响应文件后送达至磋商会现场。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5-0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竞标室(具体竞标室以当日公共资源一层大屏幕显示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3-05-0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竞标室(具体竞标室以当日公共资源一层大屏幕显示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

1.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1.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1.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1.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1.5响应文件提交采用纸制形式,无需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2.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预算指标文号:/

5、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顺焦路71号        

联系方式:刘学?t,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信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庙卷路6号            

联系方式:赵江山,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江山

电 话:  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筑拆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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