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2线(梅溪至白竹铺)K56~K61段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S202线(梅溪至白竹铺)K56~K61段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S202线(梅溪至白竹铺)K56~K61段沥青路面大修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GLJ.YH201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省道202线(梅溪至白竹铺)K56~K61段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15]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部2015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资金列支和2015年燃油税增量资金。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广西资源县境内省道202公路上。本次中修桩号为K56+000~K61+000段,工程性质为沥青路面中修工程,共5.2Km。

主要技术指标: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9米,路肩宽度2×1.5米。

本工程路面结构设计形式:6.0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5cm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两油两料)+20cm级配碎石基层+局部铣刨病害后的旧路面,路面满铺,两侧设置路缘石,旧土路肩进行挖除换填25cm级配碎石。

本工程以旧沥青路面中线为改建路面中线,不改变原路的横坡及超高。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3个月。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包括路面大修、交通安全设施等。

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合同号

C20路缘石(立方米)

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平方米)

旧路面病害处理(平方米)

级配碎石基层(平方米)

沥青稳定基层(平方米)

沥青混凝土面层(平方米)

备注

№1

1104.07

53817

19975

54112

6424

60241

沿线交安设施(波形梁护栏、标志标线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各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2010年6月1日以后)累计成功完成过10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或5公里以上的二级以上公路新、改建(须含路面工程)施工。(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或A级、B、C级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招标的标段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201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5]21号)相关规定执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单位介绍信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叁份并提供原件核查,且以上资料检查合格才可购买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4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5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6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7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2001 7301 0400 1660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8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gx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补遗书。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9.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 陈工、赵工

电话:****-*******

传真:****-*******

地 址:资源县资源镇城北开发区

邮 编:541400

10.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 530028 联 系 人:胡工、王工

电 话: ****-************** 传 真: ****-*******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71—*******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公路管理局

2015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路面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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