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昌江黎族自治县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为做好我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社会团体
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应参加年检。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2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
2022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报告网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8月1日。
逾期不予办理。
三、年度报告系统登录方式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进行实名注册法人账号后(已注册法人账号的直接登录即可),访问“法人服务”的“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即可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
四、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二)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四)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机构、负责人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
(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和开展党建活动情况;
(七)党政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情况;
(八)重大事项备案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于8月1日前参加年检,并按规定提交年检全部材料。年检系统接收仅表示填报完成,业务主管单位仍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对社会组织填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是否通过审核的初审结论并加盖印章。逾期不年检、不接受年检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组织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将本次年检的程序、时间和要求等内容及时通知所属各社会组织,并认真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应承担的年检工作职责,做好社会组织年检的初审工作,配合县民政局共同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三)为提升年检效率,请各社会组织仔细阅读《年检年报系统注册及填报指南》《社会团体年检须知》《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须知》等材料,掌握年检工作要求后认真填报。
六、联系方式
报送年检纸质材料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30号昌江县民政局二楼204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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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3日???
标签: 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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