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电子警察”信息录入服务 招标公告

2023年度“电子警察”信息录入服务 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项目名称: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2023年度“电子警察”信息录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2023年度“电子警察”信息录入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2023年度“电子警察”信息录入服务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沪公交管管发[2016]294号关于印发《本市“电子警察”执法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交警总队关于统一电子警察后台运维,严格执行市交警总队制定的固定式“电子警察”非现场违法数据判读标准,自2018年以来,分局已沿用总队管理模式,拟将我区区属“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数据统一交由上海市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服务期限一年。2018年,分局已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政府采购方式,向市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并购买服务。2023年,分局将延用上年度的操作流程,继续委托上海市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服务。上海市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经市公安局许可已接入公安网、图像网、服务器设备,现有违法查处系统所用外场外接摄像机、内部数据处理服务均部署在分局图像网上,通过光缆传输的数据安全性和及时性得以保证,图像网系上海市公安局自建局域网,非市局特许无法敷设至其他单位。故招标工作中无需再重新建设场地、无需重新申请购买硬件设备。该公司招募的从事电子警察后台审核和录入岗位的人员相对稳定,且都经过系统化的上岗培训,都签订了保密协议,业务能力以及保密纪律方面相对较为扎实。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市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华一路239弄5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4月10日2023年04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严明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895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138*****79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警察 录入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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