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城市中心一期四标段EPC项目施工检测(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金凤城市中心一期四标段EPC项目施工检测(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13: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金凤城市中心一期四标段EPC项目施工检测已由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1〕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金凤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工程用地约******.81㎡ (其中地块面积*****.78㎡,公园绿地面积*****.03㎡),约187.84亩,总建筑面积约******.53㎡,建设花园办公北区及文化中心,其中地上建筑约******㎡,地下建筑约******.53㎡(含地下车行环道*****.5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平工程、土建工程、幕墙工程、装修工程、强电工程、变配电工程、充电桩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防排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消防水工程、气体灭火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梯工程、总图工程、地下车行环道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工程费估算金额:约20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检测合同估算金额:约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检测,并按照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质量检测、专项质量检测、特殊质量检测、消防验收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不包含工程结构鉴定)。具体范围和试验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房建相关检测规范为准。检测工作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如因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增加的检测内容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 服务期要求: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试验检测服务。本项目施工阶段的计划施工工期为540 日历天,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算,如实际施工工期与计划施工工期不符的,服务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并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认证合格证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志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余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135*****01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标签: 一期四标段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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