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学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第二中学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第二中学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5]3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补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原县二中院内;
规 模:教学楼、办公楼维修改造,水冲式厕所、室外管网、餐厅改造,校园硬化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
本工程整体为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执业资格,具有合格的安全考核证书,网上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须一致;具有良好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或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本次谢绝特级及一级企业参与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外地企业须一级)、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5.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单位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4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址: 海原县县城 地 址:银川市绿地21城18号楼B座三层
联系人:穆主任 联系人:杨燕琴
电 话:0955—******* 电 话:0951—*******、*******
邮 编:7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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