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实施方案

马鞍山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的新需求、新期待,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提升公园多元服务功能的重要意义,在公园草坪、林下空间以及空闲地等可进入、可体验的活动场地划定开放共享区域,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公园绿地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搭建帐篷、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需要,引导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拓展城市绿色健康生活空间。

二、试点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对城市中有条件的公园绿地进行全面摸排,积极拓展开放共享绿地类型,因地制宜、鼓励将具备条件的公园绿地、闲置地、郊野绿地等纳入开放共享范围,建立开放共享绿地清单,并分批次开放。开放共享区域应处于地形相对平整,服务设施、应急保障相对完善和便捷的区域,避开存在自然灾害风险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避开易干扰野生动物繁衍和活动的区域。

(二)完善绿地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开放共享区域配套服务设施,考虑全龄段户外活动需求。

1、因地制宜地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附近设置一批城市驿站,打造集城市建筑景观、市民休闲放松、户外郊游者充电休憩、亲子活动教育、市政公厕设施于一体的城市名片。

2、建立售卖亭、安全监控等设施,提供直饮水、衣帽架,完善卫生间、垃圾收集点、停车场等周边服务,提升绿地服务功能。

3、在绿地开放共享过程中建立服务设施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补充和完善绿地配套服务设施,不断满足市民在绿地开放共享过程中的新需求。

(三)提升绿地管养服务水平。

1、要加强开放共享区域绿化养护。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和特性,选用耐踩踏的草种在草坪进行混播,避免植被被过度踩踏影响正常生长。在草坪保养期间或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关闭草坪的,应提前做好公示。

2、加强对市民游客的文明引导,倡导文明共享,做到“无痕”游玩,对乱丢垃圾、毁坏植物、使用明火、违规遛狗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导,开放共享期间应适度增派保安、保洁等服务人员,维护秩序及现场环境卫生。

3、借助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实时关注开放区域的游客流量和天气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管理,遇游客流量较大的情况和暴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应采取临时关闭、及时疏散等动态管理措施,并提前通知。

(四)完善绿地相关管理机制。针对公园绿地开放共享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各载体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1、挖掘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资源,对可开放共享的区域、可开展的活动等进一步探索。

2、探索建立绿地开放养护轮换机制,通过分批次、分区域轮换养护管理等方式,保障公园绿地绿化养护质量。

3、加强公园绿地管理与设施维护,制定开放共享绿地服务管理规定、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细则等,公示露营区、健身区等各类区域的用途、开放时间及片区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巡查和检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处理。

4、组织开展“市民园长”、“市民小园长”等评选活动,聘请一批热爱园林事业的市民志愿者积极参与到公园绿地的管理与服务中。

5、建立开放共享绿地应急管理制度,加强与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处理公园管理突发问题,严禁烧烤、烹饪等使用明火的行为。

6、合理分配开放共享绿地资源,探索建立开放共享预约机制,露营活动需向公园管理机构线上或线下预约,超过10人需向公园管理机构书面报备。

四、时间安排

(一)开放准备 ( 2023年3 月中旬—3月下旬)。对管辖范围内公园绿地中的空闲地、可供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和林下空间等进行梳理排查,结合周边配套服务设施情况,建立开放共享绿地清单(详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 ( 2023年 4月上旬—10月下旬)。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批开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综合考虑全龄段户外活动需求,具备开放共享条件的区域列入首批开放共享公园绿地名录向社会公布,对暂不满足开放共享服务设施需求的区域开展针对性的提升改造后,根据公园实际情况分批次公布开放共享公园绿地名录。

(三)总结经验 ( 2023年 11月上 旬—12月上旬 )。围绕划定开放共享区域的选址要求、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运行、植物养护管理制度、游客服务保障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等进行认真总结,针对不同类型绿地总结相应工作经验,研讨符合我市实际的绿地开放共享建设管理经验做法,提出进一步开放共享公园绿地的思路和对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载体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本方案,迅速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排定序时进度,细化工作内容,严格标准要求,落实推进措施,做到任务目标明确,工作措施明确,确保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县区、开发园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的摸排、实施、总结等工作,相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载体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 认认真真地抓好试点工作落实,结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公园城市建设、“最干净城市”创建等工作,切实把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对试点推进过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发现、迅速处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市城管局将组织开展试点调研工作,了解各单位试点工作进展,及时分析试点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组织工作交流、专家调研等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各载体单位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宣传,提高市民群众对开放共享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营造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对城市公园绿地试点过程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交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案例,摸查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盲区,提炼有效工作方式方法,为推广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打好坚实基础。各试点区县、开发园区请于 12月10日前将 2023 年试点工作情况及相关典型案例、经验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将择优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对于试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市城管局将予以通报表扬。

各县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马鞍山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清单

????马鞍山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清单.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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