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市级媒体宣传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局市级媒体宣传招标公告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市级媒体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YH2023-*****

三.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市级媒体宣传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市级媒体宣传项目

1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市级媒体宣传项目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展示绍兴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打赢蓝天保卫战等环保重点工作,拍摄制作相关警示片、信息公开等工作宣传。

八.拟定供应商: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1

章贤德

工程师

绍兴文理学院

2

钟奇

工程师

浙江奕盛建设有限公司

3

单萍萍

工程师

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

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传媒集团)是浙江省首家报业和广电融合的地市级新闻单位(整合原绍兴日报社、原绍兴广播电视总台成立),拥有三张报纸、三个电视频道、三个广播频率和“越牛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平台。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传媒集团)积极推进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和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新型媒体集团。本次宣传需要加大宣传影响力,突出重点,宣传要求较高,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有丰富的经验,保证宣传质量,能起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三)款“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承接。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许佳羽

联系电话:0575-********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树下王路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静

联系电话:0575-********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309号

标签: 级媒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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