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处理招标公告

自来水处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RXZB********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山镇富山村自来水处理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彦县黑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山镇富山村

2.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授予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黑山镇富山村自来水主管线工程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且经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宁安路8号(征仪花园小区A104栋8号商服)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宁安路8号(征仪花园小区A104栋8号商服)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宁安路8号(征仪花园小区A104栋8号商服)。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8.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其他与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事宜请与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彦县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宁安路8号(征仪花园小区A104栋8号商服)

联 系 人: 谷金娜

电 话: ****-********

2015年8月4日

黑山镇富山村自来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项目编号:RXZB********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山镇富山村自来水处理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彦县黑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山镇富山村

2.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授予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黑山镇富山村自来水主管线工程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且经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宁安路8号(征仪花园小区A104栋8号商服)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宁安路8号(征仪花园小区A104栋8号商服)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宁安路8号(征仪花园小区A104栋8号商服)。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其他与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事宜请与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彦县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宁安路8号(征仪花园小区A104栋8号商服)

联 系 人: 谷金娜

电 话: ****-********

2015年8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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