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民生微实事做文明家庭,共创和谐家园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民生微实事做文明家庭,共创和谐家园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民生微实事 争做文明家庭,共创和谐家园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新羌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2023年4月10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争做文明家庭,共创和谐家园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通过开展多元化、互动性强的亲子活动,弘扬爱国爱家、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共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实落细,解决家庭亲子因为工作上学缺少交流的问题,积极推动社会文明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你答我答,争做文明市民”创文知识普及、竞赛活动3场次,服务人次290人次; 2.“文明家庭”评选活动1场次,服务人次230人次。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新陂头南1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公告日期:2023年4月10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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