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机房专用空调机招标公告
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机房专用空调机招标公告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及时间 |
一 | ZYKT-1包件:机房专用空调机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投标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代理商须持有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本次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且所代理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生产企业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4.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备查); 5.投标人近2年(2013至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及国家节能认证; 7.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房专用空调生产许可证必须有“生产机房专用空调或者精密空调”字样,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和节能报告; 8.生产企业必须在广西设有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 9.投标人的投标产品2012年至今无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10.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12、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地点:黎塘至湛江和河唇至茂名各站的信号机械室、信号机房,通信机械室、电源机械室及基站机房和石鼓塘、吹塘、河唇、化州4个牵引变电所。时间:暂定2015年9月至工程结束,具体时间以生产通知为准。 | ||
1 |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 制冷量:5.5~6KW | 台 | 106 | ||
2 |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 制冷量:7~7.5KW | 台 | 103 | ||
3 |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 负荷:热13.0KW,冷12.0KW | 台 | 8 | ||
4 |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 负荷:热4.0KW,冷3.5KW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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