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监控系统等招标公告

LED显示屏、监控系统等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CGHZ0065

鄂尔多斯市远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杭锦旗人民检察院采购LED显示屏、监控系统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2015CGHZ0065

二、项目名称:杭锦旗人民检察院采购LED显示屏、监控系统等项目

三、项目内容:

1.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件:

包件1:LED P2.5电子显示屏、LED P8电子显示屏;

包件2:监控系统;

包件3:安检门、手持式液体检查仪、防爆罐、X光机。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2.交货地点:杭锦旗锡尼镇阿斯尔大街西街。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供货安装完毕且交付使用。

4.采购预算价:包件1:30.3995万元;

包件2:21.00万元;

包件3:11.3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注: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6.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7.需具备与所投标产品型号及技术参数相关的佐证文件,如产品检测报告、鉴定证书、技术白皮书等;

8.具有完善的供货、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能力;

9.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查询函),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 网址www.ordos.jcy.gov.cn/)。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和报名登记时间: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下同),在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杭锦旗海昌地产六楼) 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注: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到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进行报名登记,填写《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提供有效且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3)制造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协议复印件。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

1.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响应文件,提供一套正本、四套副本、二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且必须在 2015年9月8日上午9:00前送达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另行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及电子版送到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并签到确认,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等。

3.开标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制造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如是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协议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彩色件【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查询函,不受地域限制,只要是检察机关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原件及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原件,以备查验。

(注:开标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废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9:00时整

2.开标地点: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八、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敖日格乐

联系电话:****-*******

采购人:杭锦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杭锦旗锡尼镇

联系人:樊利花

联系电话:136*****266

采购代理机构:鄂尔多斯市远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安厦19层

联系人:白宝生

联系电话:****-******* 150*****853

2015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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