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应急救援起降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航空应急救援起降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航空应急救援起降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0 17:53|发布单位: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4-21|项目监管地:鄂州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航空应急救援起降点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106号科协院内附属楼二楼)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L-EZZC-2023-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

3、项目名称:航空应急救援起降点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5(万元)

6、最高限价:25(万元)

7、采购需求:

航空应急救援起降点建设(详细内容见附件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本项目所需服务应由中小企业提供,即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2)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提供网页查询记录并截图);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106号科协院内附属楼二楼)招标部

3、方式: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本公告下方处自行下载后填写盖章);
③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对);
2)经办人如是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对)。
注:成功获取磋商文件不代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最终以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106号科协院内附属楼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106号科协院内附属楼三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供应商须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文星大道57号

联系方式:180*****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06号科协院内附属楼二楼

联系方式:0711-*******173*****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话:0711-*******173*****4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航空应急救援 起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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