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中层领导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研修班培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中层领导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研修班培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LY******-032

项目概况:长春市绿园区中层领导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研修班培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招标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LY******-03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中层领导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研修班培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60.0000万元;

项目概况: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区委深化党建引领“三项活动”部署要求,切实提高全区干部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干部成长服务,按照《绿园区关于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总体安排,计划在四川大学举办绿园区中层领导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研修班。培训分三期开展,参训人员约150人,每期培训时间为7天,每班参训人员约为50人;

采购范围:提供培训场地、课程设置、聘期师资、学员住宿、餐饮、交通等与培训相关的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22日至12月31日,首期开班不晚于4月22日,二期及三期研修班开班时间按照甲方需求另行确定;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标准并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其他条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教育咨询或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且能够提供培训项目并具有培训基地,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0位具有相关资质证书(教授副教授职称证、国省培专家聘书、省市杰出校长证书名校长证、省学科带头人证书、省市级骨干证书、市明星教师,卓越教师证书均可)的培训专家。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有: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投标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若无业绩可不提供;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11.本次采购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势的资质挂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4月7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4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招标部)。

3.获取方式:网上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2)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2.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组织部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雪婷

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标签: 研修班培训 素质提升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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