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及伙食团大宗食品招标公告
营养餐及伙食团大宗食品招标公告
序号 | 产品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产品质量要求 | 备注 |
1 | 食用油 | 1000 | 斤 | 压榨菜籽油,等级为国标四级以上(含四级),非转基因(外包装有明显的非转基因标识或原料上明显标注由非转基因原料加工);无异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小于0.10%;不溶性杂质小于0.05%;酸质小于1(mgkoH/g);过氧化质小于6(mmkol/kg);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明确载明质量等级。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 | |
2 | 鸡蛋 | 8 | 件 | 品质新鲜、蛋壳整洁、蛋白浓厚或稍稀薄;每个鸡蛋重量必须大于50克;保质期不得超过15天;采用特制木箱、纸箱、塑料等外包装,内包装必须采用蛋托或纸格。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
3 | 猪肉(带皮五花肉) | 1000 | 斤 | 五花肉,品质新鲜、猪皮洁白光滑无癍点和毛根,猪肉色泽:肥肉为乳白色、廋肉为粉红色,不能发黄或深红。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屠宰前至少有30天休药期,7天饲料添加剂停用期。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 | 货到验收按照供时市场价格据实结算。 |
4 | 猪肉(排骨) | 600 | 斤 | 排骨,品质新鲜,含肉量达100%,不掺杂大骨头,猪肉色泽:肥肉为乳白色、廋肉为粉红色,不能发黄或深红。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屠宰前至少有30天休药期,7天饲料添加剂停用期。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 | |
5 | 猪肉(带皮剔骨腿尖肉) | 1200 | 斤 | 品质新鲜,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 | |
6 | 猪油 | 300 | 斤 | 从新鲜猪肉或猪油中提炼出来的,以猪板油为主,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 | |
7 | 牛肉 | 600 | 斤 | 品质新鲜,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 | |
8 | 鸡肉 | 1000 | 斤 | 品质新鲜,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 | |
9 | 饵丝 | 2000 | 斤 | 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保质期、在生产日期。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 |
2、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供货数量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及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包装费、运送费以及途中损耗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其中:生产企业必须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或代理企业必须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制造商,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原厂授权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满足项目产品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投标人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具有本次采购2015-2016学年营养餐及伙食团大宗食品采购所需的资金、仓储、运输、配送服务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施甸县设有常驻本地服务保障机构,并提供投标人在施甸县服务机构的地点、服务人员等证明文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请按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2、3、4、5条内容提供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2、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其他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七个工作日(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7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城南盛世东一区28、29号
3、标书的售卖时间: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7日下午17时30分(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
4、开标时间:待定(详见询价文件)
5、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单位: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83*****31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7、投标保证金:1000.00元(壹仟元整)
8、招标文件的售卖:每份900.00元,报名合格的投标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款人: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5300 1728 6380 5100 2664
电 话: 0875—******* 邮 编: 678000
E E-mail:********19@qq.com">********19@qq.com 传真:(0875)*******
发布日期:2015年8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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