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3月郑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信息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3年1-3月郑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信息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为了规范郑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2023年1-3月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公告信息进行全面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2023年1-3月已完成合同备案并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相关采购信息公告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采购需求、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合同备案等政府采购信息。(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三、抽查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开展采购需求管理过程中未严格落实管理要求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烹饪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购〔2021〕9号)中有关“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将为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列入采购需求范围,确保采购需求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合理安排采购时间、明确分包要求、选择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拟定合同条款、确定验收方案”等工作要求。
(二)采购公告未按照规定发布
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礼堂座椅设备采购项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服务项目、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护林消防巡防队2023年服务项目等66个项目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如:采购公告未附明确的采购需求、成交公告评审专家未标明采购人代表、成交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无法打开等。
(三)采购合同未及时公告及备案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管理服务提升项目、郑州市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巡检项目、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重点生态林区防火通道灾后修复工程项目等11个项目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及备案”。
(四)采购合同备案不规范
郑州博物馆大运河遗产郑州段及相关遗产维护物业管理项目合同备案名称与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不一致。
四、整改要求
针对上述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管理服务提升项目、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礼堂座椅设备采购项目等66个项目,共涉及42家市直预算单位和3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请上述单位(机构)根据所列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确保不再发生,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4月25日前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邮箱。
工作邮箱:zhengzhoucgb@126.com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标签: 本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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