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乐东县就业驿站管理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乐东县就业驿站管理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东县就业驿站管理运营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其他运营服务 | ||
采购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 ||
行政区域 | 乐东黎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0日18:3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2号楼A单元201室(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21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2号楼A单元201室(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 ||
预算金额 | ¥1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5号人力资源市场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娟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2号楼A单元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0898-******** |
项目概况
乐东县就业驿站管理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2号楼A单元201室(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B********
项目名称:乐东县就业驿站管理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海南省第八次党代表精神,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真正把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村镇,促进农村劳动力更加充分高质量就业。
(二)项目编号:HNSB*******
(三)项目经费:壹佰肆拾肆万伍仟元整(*******.00元)。
(四)项目分包情况。为确保就业驿站管理和运营服务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次招标工作,此次招标分为3个包进行,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包的投标,且必须制作、装订和密封投标文件,同时在显目位置注明包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包号顺序进行评审,评审排名为某个包的第1位,则推荐其为某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就业驿站功能定位。主要是提供用工咨询、求职登记、信息发布、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现场洽谈、权益保障等线下线上服务。
包号 | 驿站名称 | 驿站选址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备注 |
A | 莺歌海站 | 莺歌海镇 | |||
佛罗站 | 佛罗镇 | ||||
B | 大安站 | 大安镇 | |||
万冲站 | 万冲镇 | ||||
C | 九所站 | 九所镇 |
三、就业驿站建设和管理
就业驿站采取由县就业局联合属地镇政府共建模式,办公场地由第三方运营机构自带服务场所,服务场所面积一般不小于20平米。就业驿站日常运营,由县就业局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负责实施。每个就业驿站的第三方运营机构自带办公场所必须满足日常服务需求,至少配备2名服务人员,配套咨询服务台1套、就业数据分析和信息显示屏1个、台式电脑套装2套、打印复印一体机2台、政策宣传服务台1套、休闲桌椅1套、饮水机1台、空调1台、档案柜1个,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统一驿站标识,按照省就业局的要求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要求对驿站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驿站的指导和监管;县就业局负责驿站的规划、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监督和考核。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政策宣传,咨询服务。
1、通过运营科学手段,服务于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人员要熟悉就业驿站所在镇村及周边就业工作情况,要做到进村入户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外出务工奖补政策、用工单位吸纳就业补贴、推荐就业岗位等政策到位。
2、举办就业指导+劳动法知识沙龙讲座。根据县域各镇的就业意愿情况,举办就业指导及劳动法知识沙龙讲座,组织相关人力资源专家和律师到各镇给村民授课,提供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帮助农村劳动力改变就业观念,提高劳动权益保障意识,促进推动就业。
(二)信息登记服务。
1、掌握就业及培训需求意愿。围绕目标城镇管辖的各社区,各行政村,人员分工细化进行分区到点的地毯式采集。走村入户,下乡上门登记各类求职就业及培训需求意愿,动态精准掌握有转移就业条件及愿望但未实现转移就业人员的姓名、年龄、民族、性别、人员类别、文化程度、就业技能、培训需求、就业意愿、联系方式等情况,建立有就业及培训意愿人员台帐。
2、掌握就业情况。不定期联系沟通,建立微信群,每月动态精准掌握已转移就业富余外出就业的时间、地点、务工企业、薪酬待遇、社会保障等情况,建立劳动力转移就业汇总台帐,并按月进行更新,对就业形势进行分析。
3、掌握县域企业用人需求。收集、整理县域企业用工需求情况,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用工需求情况,汇总县域企业就业岗位,于每周五报送县就业局。收集省内县外,乃至省外的企业,建立长期供需对接,每周汇总省内县外和省外企业就业岗位。
4、掌握创业情况。开展创业培训摸底调查以及返乡创业人员情况调查,并建立台账,每月10日前报送县就业局。
5、掌握“三支队伍”情况。开展“三支队伍”情况调查,并建立台账,每月28日前报送县就业局。
(三)信息发布服务。
建立多端完善的数字化信息发布渠道,每个驿站定时向所在镇和周边镇行政村、社区或者商圈发布求职、用工信息(发布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小程序、APP、村委会邮箱、微信群、新媒体等)。
(四)转移就业服务。
1、举办现场招聘会+现场洽谈会,搭建供需交流平台。主要掌握县域农业龙头企业、果蔬基地、南繁基地、种植业养殖业大户、服务业开发岗位,招聘劳动力就业,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邀请企业HR到驿站做现场招工洽谈会,进行供需双方现场洽谈,促进双方现场达成就业共识。做好县内的就业数据分析。
2、开展人岗匹配,“点对点”输送。根据县内外就业岗位信息,结合劳动者的就业需求,“一对一”进行人岗匹配,为劳动者提供信息、就业推荐、政策咨询服务,以“点对点”输送形式,确保推荐上岗实现稳定就业。年度累计“点对点”输送次数20次以上。
3、协助劳务带头人组建壮大劳务队伍。协助鼓励劳务带头人整合管辖区域内无法离乡、无业可就的富余劳动力,不断壮大劳务队伍,通过统一接单、统一组织、统一派工“一条龙”服务,充分发挥劳务带头人主观能动性,帮助农村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实现多渠道就业多途径增收。
4、成功推荐稳定就业(非灵活就业)不少于24人次数,以劳动合同、参保记录为依据。
(五)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紧密结合县域产业发展与企业用人需求,采用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培训机构,到村里组织务工人员精准开展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工作,培育乐东劳务品牌发展,实际性解决“招工难”“找工难”的矛盾问题。
(六)能力提升服务。
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活动不少于8场。
(七)就业创业综合服务。
服从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高效的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政策与要求;配合县就业局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就业帮扶迎检等各项工作、协助建立和完善就业帮扶车间(基地)、收集帮扶对象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帮扶对象家庭务工收入奖励补贴、创业补贴等相关材料,并定时报送。
(八)改善工作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1、配备休息座椅、写字桌台、饮水设备、卫生防疫、发布信息显示屏等必要设施,为求职者与用工方沟通洽谈提供平台。
2、提供便民手机充电、自助学习、饮水、文化休闲专区、自助能力提升区、培训学习场地。
3、每日盘点,以保障驿站服务用品齐全,为供需双方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
五、服务期限
就业驿站管理和运营服务项目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形式签订,采购人依据考核标准对供应商第一年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高于80分(含)则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考核结果低于80分(不含),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并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由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选定服务单位。
六、项目考核
1、成立考核组:由县人社局和县就业局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组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就业局长担任,成员由当地镇政府、县人社局和县就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总结述职和自评:驿站负责人对年度运营及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并按履职情况进行自评得分。
2、实地考核:考核组通过查看年度工作台账、访谈驿站工作人员,据实打分。考核组可通过电话抽查、随机走访等方式核实材料真实性。
3、研究确定: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意见,经县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等次。评定结果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上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进行备案。
4、考核结果的使用: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为一般等次和差等次的不再承担下一年委托服务。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1 | 服务保障 | 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常驻驿站开展服务,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 | 10 |
驿站服务用品齐全,为供需双方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 | 5 | ||
2 | 求职登记 | 求职登记并建立个人求职档案达到300人。 | 10 |
3 | 用工登记 | 用工登记信息300条,登记内容规范性(1家用人主体登记1次为1条)。 | 10 |
登记劳务带头人数量(不少于20人)。 | 10 | ||
4 | 信息发布 | 发布求职、用工信息600条,发布渠道精准性和有效性(发布1人求职或者1 个用人主体用工信息为1条)。 | 10 |
向所在乡镇所有行政村、所在区的所有社区或者商圈发布招聘信息数量500条(1家用人单位1次为1条)。 | 5 | ||
5 | 就业对接 | 举办或者组织人员参加招聘会、面试会、就业洽谈10 次,其中组织举办活动场次数(5次)。 | 10 |
通过日常介绍、“点对点”输送,推荐求职者灵活就业人次数(300人次)。 | 10 | ||
成功推荐稳定就业(非灵活就业)24人次,以劳动合同、参保记录为依据。 | 10 | ||
6 | 能力提升 | 组织政策法规解读场次数2场。 | 5 |
组织职业指导、创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场次数(共)8场。 | 5 | ||
7 | 加分项目 | 1.中央媒体报道,一次加3分; 2.省领导批示、省级媒体报道,一次加2分; 3.发展一项劳务品牌,加2分; 4.序号3-12项考核指标中,有6项以上(含)超额完成50%及以上,加2分; 5.其他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且双方均认可的,给予加分。 | 总加分不超过15分 |
8 | 扣分项目 | 1.被正式投诉,核查属实,出现一次减2分; 2.考核材料弄虚作假影响考核的,扣10分; 3.开展业务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一次最低扣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直接定为考核不合格,直至终止合作;不良影响程度由委托方认定。 | |
9 | 计分说明 | 达到考核指标的最低要求即得分,达不到指标要求不得分;得分达到90分 (含),为优秀等次;得分大于或者等于80分、小于90分,为良好等次;得分大于或者等于70分、小于80分,为一般等次;得分小于70分,为较差等 次 。 |
七、资金支付
项目启动后,县就业局分两次向承担运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支付款项,第一笔款项于合同生效后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自收到有效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支付项目购买服务合同的总金额50%;第二笔款项于项目年度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按考核等次支付。
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等次的,支付项目总金额100%;考核等次为良好等次的,支付项目总金额85%;考核等次为一般等次的,支付项目总金额75%,考核等次为差等次的,支付项目金额的50%。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以自行前去踏勘了解现场概况,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
3、报价人必须根据资质资料编写响应文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所投的资质证书等进行核查,如发现与其响应文件中的描述不一,代理机构将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采用分年度续签的形式签订合同,采购人依据考核标准对供应商第一年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高于80分(含)则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考核结果低于80分(不含),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并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由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选定服务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投标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者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凭证;投标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3.6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3.7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转移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2号楼A单元201室(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2号楼A单元201室(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2号楼A单元201室(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00元,大写:壹佰肆拾肆万伍仟元整(报价超出采购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2.最高限价(如有):A包最高限价为******元;B包最高限价为******元;C包最高限价为******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5号人力资源市场4楼
联系方式:李娟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2号楼A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王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898-********
标签: 管理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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