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三同步、两公开”科技法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鄢陵县“三同步、两公开”科技法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鄢陵县“三同步、两公开”科技法庭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鄢陵县人民法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鄢陵县“三同步、两公开”科技法庭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YLZFCG********6-H;

2.3资金来源:财政出资,资金已落实;

2.4招标范围:

科技法庭高配:高清数控集成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高清枪式摄像机、大屏幕显示设备、交换机、书记员电脑、打印机。

科技法庭中配:存储、新一代高清数控集成主机、高清枪式摄像机、大屏幕显示设备、打印机、交换机、电脑。(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交货期:1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

3.3投标人所投软件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与法院审判系统无缝对接承诺(开标后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日携设备搭建现场由专家进行对接测试,如测试未通过,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中标候选人对接测试,以此类推);

3.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7投标人必须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投标人报名,生产厂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以先到为准);

3.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到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鄢陵县翠柳路南段县委党校会议中心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电话:0374—*******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并注明所投产品品牌)、授权委托人报名之日起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鄢陵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7*****000

招标机构: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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