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价格评估招标公告
土地价格评估招标公告
南靖县土地价格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需要,为能够选择对我县土地市场更加了解和评估更能及时的有资格评估单位,拟通过公开比选的办法确定土地评估单位。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 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南靖县国土资源局
2、项目名称:南靖县土地价格评估项目
3、承包服务范围:商业用地评估、工业用地评估、土地收购评估、划拨土地补办出让评估及其它需要评估的项目。
4、承包服务期:中选服务有效时间为壹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应取得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福建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近两年以来无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且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土地估价师协会没有不良记录;执业人员无执业处罚记录。
4、报名前需向南靖县国土资源局提交执业资格备案。
三、比选活动时间: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南靖县江滨路20号(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比选资料每份售价 200元整,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邮寄费另加50元;
联系人:小肖 联系电话:*******
3、比选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10:00时。
4、比选地点:南靖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四、比选办法:低价中标法
比选时,由业主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要求的、信誉好的报价最低价者为中选人。若参加比选的单位少于3家,只有2家有资格参选,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者;如只有1家的,则进行谈判后确定。
五、中选原则:
1、商业用地:以土地评估收费规定标准为依据,每一宗土地评估收费,不超过土地评估收费规定标准(闽价〔2003〕房367号收费标准)总值的30%以内报价有效,报价以最低价者确定为第一中选人,以此类推确定第二中选人和第三中选人。
2、工业用地:工业用地评估费按宗计算支付,每宗评估费低于2000元的按实际计算支付,评估费高于2000元的均按每宗2000元计算支付。
3、土地收购评估、划拨土地补办出让评估及其他需要评估的出让用地,评估费按宗计算支付,每宗评估费低于2000元的按实际计算支付,评估费高于2000元的均按每宗2000元计算支付。
4、其它要求:
⑴熟悉南靖县的土地市场,能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任务,并承诺凡属县国土资源或储备中心委托所有的土地评估中介费,比选中标标方均不高于中标价计算收取。
⑵中选单位若属南靖县外的,要求在中选后一个月内在南靖县内设立常驻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暂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万元),待完成设立常驻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或第一中选人未能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常驻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则保证金不予退还。比选人有权重新选择下一顺序中选人为评估服务单位,以此类推。
六、比选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在提交参选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比选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伪造资料和虚假业绩被调查核实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比选费用:比选代理费为人民币3000元计取及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南靖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8*****82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肖 电话: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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