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石门水库工程施工交通电力标及临建监理标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石门水库工程施工交通电力标及临建监理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石门水库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5]17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新疆巴州车尔臣河流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交通电力标及临建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石门水库工程位于新疆巴州且末县境内的车尔臣河干流上,坝址位于车尔臣河出山口与支流托其里萨依交汇口下游约300m处,距且末县城约98km,距库尔勒市约756km,距乌鲁木齐约1200km,交通便利。工程任务为防洪、发电和灌溉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1.27亿m3,正常蓄水位2300.0m,电站装机容量60MW,最大坝高132.8米。工程主要由大坝、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8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为:

2.2.1施工交通电力标

主要包括:L1永久道路、1#永久交通洞、1-1#永久交通洞、1-2#临时交通洞、L2临时道路和1#、2#临时钢桥、房屋建筑工程、35kv输电线路等其他内容及验收移交前的运行和维护,直至完工验收的全部工作。

2.2.2临建监理标

主要包括:施工交通电力标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的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的能力。

3.1.1施工交通电力标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具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1.2临建监理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信息登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29日在新疆水利网(www.xjslt.gov.cn)“政务公开”组织机构中点击“建设与管理处”进入建设与管理处栏目下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10:30时。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和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巴州水利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

车尔臣河流域管理处

地址:新疆且末县埃塔南路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3*****04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89*****859

邮箱:hu1859@foxmail.com

2015年8月19日


标签: 水库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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