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62团金桥溪岸居住小区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第四师62团金桥溪岸居住小区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一、第四师62团金桥溪岸居住小区基础设施项目已经由第四师师发改发[2015]2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国家资金及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招标工程项目法人为第四师六十二团,现对本项目第四师62团金桥溪岸居住小区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62团金桥溪岸居住小区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供水管网2548米,排水管网1621米,供热管网2*2000米,道路790米。

本次招标施工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30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时至18:30时在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军垦路军垦花苑7号高层103室)处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外省队伍进疆备案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原件或公证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向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备查,报名及接受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每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至第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四师军垦花苑(高层)小区2#楼3楼(双子楼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第四师政务网及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四师62团

联系人:宋毅霞电话:135*****87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濮燕

电话:****-*******138*****363182*****393

2015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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