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网络核心路由器及安全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室网络核心路由器及安全设备招标公告
长沙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网络核心路由器及安全设备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长财高新采计-JZ********8,委托代理编号:HNMY2015-03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网络核心路由器及安全设备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长财高新采计- JZ********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批) | 预算(元) |
1 | 长沙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网络核心路由器及安全设备项目 | 1 | 81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长沙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网络核心路由器及安全设备项目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1)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2)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7 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1911房)。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1911房
联系人:胡炜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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