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庆来文化街区提升改造工程—文化展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弥勒市庆来文化街区提升改造工程—文化展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弥勒市庆来文化街区提升改造工程—文化展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人: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飘
联系电话:153*****946
文件获取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
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4月11日08时00分至 2023年4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 CA 数字证书(CA 机构认证锁)登录交易平台,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现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其中: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该职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企业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企业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企业财务及运营状况
3.2.1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不作为废标条款)。
3.2.2信誉要求:(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yncredit.yn.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个,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招标规模:主要涉及文化展馆1200㎡等提升改造工程,包含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强弱电)、智能化系统、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工程。
标签: 设计施工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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