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2020]20号批准,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和社会合作(PPP)模式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选址在现状津沽污水处理厂北侧预留用地内,占地面积46.42公顷。污水处理区域位于厂区东南部,总体分为预处理区、二级处理区、深度处理区、污泥处理区、辅助生产区、综合办公区等六个区域。污泥处理区域位于厂区西北部,主要布置污泥干花车间、焚烧车间、地磅站及综合楼。出水管道工程起自本期工程出水泵房,出厂后沿处理厂西北侧围墙自北向南铺设至现状D2800出水管道,随后沿现状D2800出水管道铺设至规划路,之后沿规划路铺设至大沽排水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标段名称: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合同编号:JGWSCLCSQKCSJ/HT-2020-01。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增污水处理建设规模45万吨/日,新增污泥处置部分建设规模700吨/日,配套新建D3200压力出水管道5.4公里。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2)标段名称: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设计,合同编号:JGWSCLCSQKCSJ/HT-2020-02。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增污水处理建设规模45万吨/日,新增污泥处置部分建设规模700吨/日,配套新建D3200压力出水管道5.4公里。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6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90天内,完成本合同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类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近五年(2015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9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银行帐号:120*****901**********;
电话:166*****347。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和测绘)或(和)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75*****206@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2020年6月19日9时组织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zsp.tj.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 系 人:李鑫淼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75*****206@163.com
联系人:马晓宇
电话:022-********转8053,175*****206
发 布 日 期:2020年6月12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于学堃
电话:********
标签: 工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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