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滦局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引滦局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委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经水利部以水规计〔2018〕45号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中引滦局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引滦局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设备采购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引滦局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设备采购,合同编号:YLJSWJCXTJSSBCG/HT-2018-01,主要内容包括石佛水文站迁建工程设备购置及缆道主副索的购置和安装(不含铁塔组立)。
本次招标设备计划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货。缆道主副索安装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近三年(2015~2017)具有完成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代理经销商不能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按照《关于开展天津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更新工作的通知》(登录http://www.tsjj.com.cn,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要求进行注册,并于2018年5月2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登录http://www.tsjj.com.cn,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类似设备销售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5月25日~2018年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五、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4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海河水利网(www.hwcc.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迁西县桃园
联系人:仝黎熙
电话:151*****72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编:******
联系人:张珍珍、杨然然
电话:022-********转8160、8039,155*****359、150*****207
传真:022-********
电子邮件:zzz12.15.22.5@163.com、150*****207@163.com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发布日期:2018年5月23日
标签: 水文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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