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工信局所需监控及机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阳县工信局所需监控及机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阳县工信局所需监控及机房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监控及机房建设项目;
1.2实施地点:安阳县境内;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预算:25万元
1.5项目编号:安县采购谈判【2015】65号(总第219号);
1.6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基本技术 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预算价 |
1 | 监控中心 | 1套 |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后15日内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25万 |
2 | 操作台 | 1套 | ||||
3 | 监控摄像机 | 6台 | ||||
4 | 交换机 | 1台 | ||||
5 | 服务器 | 1台 | ||||
6 | 防火墙 | 1套 | ||||
7 | 网关 | 1套 | ||||
8 | UPS电源 | 1台 | ||||
9 | 其他 | 1批 |
2、投标单位资格:
2.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2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2.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4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二级资质。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
3.2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3.3报名(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
3.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4、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4.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4.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项目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县工业信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亢寒光
电话:151*****590
地址:紫薇大道与长青街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金科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标签: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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