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采购项目竞价采购邀请书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竞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入围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竞价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废旧资产、车辆;检测公司废旧资产评估。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评估服务、出具报告、6%增值税税率等 。
标包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限价(元) |
1 | 废旧资产评估 | 二公司废旧资产 | 台/件 | 525 | ***** |
废旧车辆评估 | 二公司废旧车辆 | 台/件 | 3 | 1590 |
废旧资产评估 | 二公司质量检测公司废旧资产 | 台/件 | 48 | 577 |
合计 | | | | | ***** |
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2.2 交 货 期:2023年5月1日。
2.3交货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枣树林巷43号。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4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 成交供应商不响应竞价活动的,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下一次竞价活动,累计2次不参与竞价活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
3.4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4.1 电子商务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1名。
4.2每个标包确定一家供应商,根据报价选取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成交,选取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做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放弃成交,选取排名第三的供应商做为成交供应商。各标包成交条件(报价、供货、合同条款等)按第一名竞价成交条件执行。若标包第一、第二、第三名均放弃成交,该标包则重新组织竞价。
5.合同主要条款5.1付款条件:出具报告,经甲方确认后5日内。
5.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债权, 银行保函;
保证金有效期:本项目结束后 ;保证金递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其他要求:
1、 釆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的,可由成交供应商的任一账户汇入釆购人指定的账户。
2、 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的,可将《债权替代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原 件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债权金额小于履约保证金金额,可用现金或银行保函补齐。
3、 釆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成交供应商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 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査证授权书(银行官 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的可不提供)及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114等服务 平台可査询。银行保函应当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岀具 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的视为无效保函。
以现金形式的担保,按结算进度等比例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担保,履约完毕即退还。
6.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6.1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4 月12 日10 时00分。
6.2竞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4 月12 日17 时00分。
6.3报价方式:
(1)√含税价(税率6%)
(2)□不含税价
6.4 起始价:*****元。
6.5 报价梯度:100元 (报总价同比例下调)。(供应商报价的最低降幅)
6.6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
6.7其他规则:被邀请供应商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可自由竞价,不限轮次。
7.项目确认和公示7.1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4 月12 日10 时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竞价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竞价采购活动。
7.2发布竞价采购邀请书媒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
7.3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的媒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
7.4成交公告公示的期限:3日历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7.5成交公告公示的其他内容:/。
8.监督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9.联系方式釆 购 人: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枣树林巷43号 | |
联 系 人:翟先生 籍女士 | |
电 话:0357-******* | |
2023年4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