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月饼代加工招标公告
中秋月饼代加工招标公告
四川川旅锦江食品有限公司
中秋月饼代加工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四川川旅锦江食品有限公司中秋月饼代加工项目(第二次),已被批准进行,项目业主为四川锦江花园餐饮食品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比选人为四川锦江花园餐饮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
四川锦江花园餐饮食品有限公司在中秋佳节到来之际,对月饼进行采购。(具体规格、暂定数量及供货要求详见比选文件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涉及本项目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是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适应的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
3.3 2012年至今(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与本项目所投标段类似的供货业绩(单个类似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15年8月19日至 2015年8月24日(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锦江花园餐饮食品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80号锦江宾馆锦苑楼4111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报名时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材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并且不提供电子版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月27日10时00分,地点:四川锦江花园餐饮食品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80号锦江宾馆锦苑楼41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锦江花园餐饮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80号锦江宾馆锦苑楼4111室
邮 编:610012
联 系 人:朱小姐
电 话:***-********
传 真: /
2015年8月
标签: 中秋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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