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群(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楼群(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金湖县国资公司楼群(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现拟对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金湖县国资公司楼群(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⑵工程地点:金湖县同泰大道西侧,神华大道南侧 ⑶工程概况:土方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道路工程、路灯工程和室外消防工程等(其中道路约15000平方米;雨污水管道为d300钢筋砼管、d300H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d800承口钢筋砼管等) ⑷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⑸合同估算价:本工程约600万元; (6)要求工期:90日历天 (7)本项目付款方式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次年年底付20%;余款第三年年底结清(质量保证外)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二)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提供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提供有效的反映2014年度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报告上要有审计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执业章,同时附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单位资料(含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复印件)】 (四)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五)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申请人提供有效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六)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七)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八)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九)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若工程提前竣工,如实提供承诺书和验收合格证明)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申请人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经甲方出具的停工通知并经招标办备案的手续原件)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申请人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原件)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十)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建造师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2014年6月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提供1.劳动合同、2.身份证、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4.2014年6月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被授权委托人提供:1.劳动合同、2.身份证、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4.2014年6月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5.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申请人应尽可能的提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备注上尽量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工程名称,该保证金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无法辨认导致评委判定为无效保证金的自行负责。若因申请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帐迟缓,招标人概不负责)(提供(1)银行进帐单原件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六)、(七)、(八)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1.8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九)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1.8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2、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3、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详见“淮招管[2012]20号”)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招投标网→招投标动态→更多→《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办理地址为: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联系电话:***-********或025-9601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668。 四、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上发布。 五、其他说明: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叁佰零伍元,下载地址: 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六、2012年9月1日起,资格预审、投标现场审查、或资格后审以及现场评标需核查的材料将不再审查纸质材料,全部使用企业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料,在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未录入并未经备案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 七、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为资格后审,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八、图纸获取地址为: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九、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9月11日15时30分00秒 十、特殊说明事项 1、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有违反《淮安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拟任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查询,若查询发现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详见淮检发(2014)83号文),http://218.94.117.252:12301/。 十一、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十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督机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十二、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湖县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5136 十三、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88号 联系人:张月珠 联系电话:********55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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