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轮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汽轮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2015-08-19
项目单位:北京市怀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怀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委托对北京市怀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汽轮发电机组招标(招标编号:GXTC-*******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北京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45%,社会资本投资55%。

  2、项目概况:

  北京市怀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件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怀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15]826号)。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怀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为北京北控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成立的项目公司。项目位于怀柔区庙城镇孙史山村北侧,总用地面积86165㎡。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及干化污泥600吨。本工程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焚烧线选用2条线配置,即2台×3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2套×6MW汽轮发电机组+3台×100t/d污泥干化设备。

  3、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北京市怀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6MW汽轮发电机组的供货、指导安装及指导调试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4、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在国内具有至少两台/套以上已运行三年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含生物质项目)汽轮发电机组业绩(单机装机容量为6 MW或以上);(投标时必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反馈证明)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由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楼

  8、现场踏勘: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9、标前答疑:不组织集中标前答疑。

  10、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15年9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12、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怀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

  联系人:杨春国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系人:李硕、杨钏钗

  电话:***-********-***,137*****320137*****267

  传真:***-********

  邮箱:lisure@chinabidding.com.cngxzbycc@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119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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