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电子取证专用设备和视频接访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电子取证专用设备和视频接访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
受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取证专用设备和视频接访设备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取证专用设备和视频接访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FZK2015-2-232

二、采购内容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取证专用设备和视频接访设备购置项目共分为两个包:

第一包: 电子证据实验室设备,预算30万元;

第二包: 视频接访项目,预算25万元。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第一包投标单位在天津检察院行业具有同类产品业绩。

第二包: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视频接访接入端、视频接访主控系统、无线麦克、功率放大器、扩声音箱的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以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无上述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溯源到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视频接访接入端、视频接访主控系统相关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三)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一)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4日,每日8:3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308室。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四)谈判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8月27日9:00至9:30。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谈判时间:2015年8月27日9:30。

(四)谈判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成交供应商须知

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葛征东、李佳

(二)联系电话: ***-********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南环路33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孙津洲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谈判文件电子版下载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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