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隆德(宁夏)至秦安高速公路(庄浪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S31隆德(宁夏)至秦安高速公路(庄浪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11: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S31隆德(宁夏)至秦安高速公路(庄浪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24******J-********-******-9
招标编号:HJGS******
1. 招标条件
S31隆德(宁夏)至秦安高速公路(庄浪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列入《甘肃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甘肃省省道网规划》和《平凉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招标人为庄浪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抢抓机遇加强甘肃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强化公路工程前期咨询服务管理效率,现对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宁甘交界桃山乡,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拟建的S45中卫至隆德高速公路顺接,终点止于庄浪县,路线长约35km,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 |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
LQGK-1 | (1)工可报告编制服务:按照国家发改委及交通运输部、甘肃省发改委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所要求的内容和范围完成S31隆德(宁夏)至秦安高速公路(庄浪段)主线及连接线等全部内容工可报告(包括投融资方案、路衍经济专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篇及“双碳”方案专篇等内容)的编制、评审、修编及报批手续办理等全部服务。 (2)后续配合服务:配合招标人在工可报告编制等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工作和后续配合服务(包括项目竣工前可能发生的报告修编、补充、重新报批等全部工作)。 |
2.3服务期及主要时间节点要求
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日止;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调查、方案研究,45日内完成工可报告编制(包括投融资方案研究、路衍经济专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篇及“双碳”方案专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 |
LQGK-1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已备案,咨询专业包含“公路(项目咨询)”内容。 |
3.1.2业绩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LQGK-1 | 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可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可报告编制工作。 |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LQGK-1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项目的工可报告编制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5凡在2022年度甘肃省公路工程项目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在2022年度甘肃省公路工程项目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请投标人于2023年4月11日18时00分至2023年4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5.3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11时00分。
5.4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五开标厅(线上开标),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5 开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5.6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5.7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00元)。
5.8 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程序,本项目开标采用“钉钉软件”视频会议形式,请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主添加代理机构钉钉账号“187*****803”,并备注项目名称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gansu.gov.cn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 | http://jtys.gansu.gov.cn/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浪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统办楼206室
联 系 人:柳先生
电 话:093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南关十字亚欧国际写字楼1816室
联 系 人:兰立松申坤
电 话:0931-******* 185*****351 150********6157
传 真:010-********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话:0931-*******
2023年4月11日
标签: 工程可行性研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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