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光伏场区及升压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承德县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光伏场区及升压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承德县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光伏场区及升压站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县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已由承德县行政审批局以承县审批投资备字【2022】12号【变更】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县新羿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光伏场区及升压站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承德县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光伏场区及升压站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高寺台镇、头沟镇、岗子乡、三家镇、两家乡等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光伏规划建设容量200MW,本期升压站建设主变规模容量为1×200MVA,升压站预留1台100MVA主变、1个220kV主进间隔和2个出线间隔的扩建位置。升压站220kV配电装置主接线为单母线接线,升压站拟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高寺台220kV变电站,本期建设1回出线,导线型号拟定为2×LGJ-400mm2,线路长度约9km(具体以线路专业实际测量为准)。35kV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分支接线形式,本期共建设2段单母线,本工程经10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到新建220kV变电站35kV侧母线,储能系统安装容量30MW/120MWh,经2回35kV线路接入新建220kV变电站35kV侧母线。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高水平达标投产,确保项目验收合格,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不低于90%;

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不低于95%;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及设计范围:

光伏场区及道路地形地貌测量、地质勘测、试桩(含试桩方案及试桩报告)、220kV升压站、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的勘测,勘测内容应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所需的深度要求。一次调频、无功补偿、储能电站设备选型、主辅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储能电站各系统设计(具备黑启动功能,可反送厂用电);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和勘察设计概算、预算、施工图、竣工图以及安排主设人参加各类文件审查,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经济性比较、参加必要的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或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服务;升压站设计执行业主单位典设要求,勘察设计满足供货和施工的要求,符合该项目功能所需的所有设计。初设审查由清洁能源研究院承担,费用包含在EPC总价范围内。

(2)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220KV升压站、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储能系统等全部设备及材料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包含设备及材料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其中逆变器、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GIS、无功补偿装置(SVG)等设备采用业主单位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光伏组件和预制舱应在业主单位框架协议采购中标单位中选定,如需采用框采范围以外厂家的设备采购需经招标人、监理方、设计方签字认可。技术标准执行业主单位框架采购标准,费用包含在EPC总价范围内。

(3)施工范围:

投标人负责220KV升压站、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储能系统等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安装工作、竣工资料编制、技术服务等。本工程施工范围为光伏场区、升压站、储能系统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编制专项的绿色施工方案并实施。包含全部设备和材料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二次搬运、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本项目内所有套管及绝缘子均喷涂PRTV防污闪涂料,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电源应为永临结合,项目竣工后,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永久电源相关手续。

(4)手续办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负责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并网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检测、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仿真波形分析、变电站建模报告和宽频震荡、等保测评、安全评估等)、保护定值计算、地调与冀北网的信通和调度接口调试、站内电度表试验及CT/PT角比差试验、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及并网通知书。

(b)负责组织电力公司对该项目电网技术条件书审核会、电站命名、协调电网公司发起并网流程、联系地调到现场核对设备和设备编号、绘制一次系统图、OMS账号申请和场站建模及信息推送、输出线路保护定值计算及审核、地调高压供用电合同签订、地调和冀北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冀北购售电合同签订、地调及冀北和华北网报资并完成审核会签、自动化及保护和方式文件下发、地调及冀北和华北信通方式制作及下发并完成验收与信通方式执行、协调地调组织启动预备会、召开接引方案审核会、协调冀北召开并网启动协调会、组织地调及冀北和华北自动化、计量与保护联调及对点工作、完成营销计量验收、协调冀北网组织电科院验收并获取并网同意书、协调电网公司完成生产验收并下发生产验收报告和验收单、完成并网启动会会签、组织启动方案审核会并完成启动签报、协调地调、冀北和华北网提票并进行启动操作、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启动协调会议、转商业运营手续及生产代维、《购售电合同》、《通信协议》签订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c)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办理项目土地预审、安评(三同时文件)、水保(三同时文件)、环保(三同时文件)、防雷、电磁辐射、消防及验收备案、职业健康(三同时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外审、接入系统报告及电能质量报告、环评、水保、林业报告、社稳、军事、节能、文物、压覆矿、地灾、安评、项目规划意见、档案等批复文件、最终备案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补偿及恢复等费用,承担光伏区及升压站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d)负责办理不动产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及项目选址意见书(四证一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用地批复、不动产证办理等工作,确保合规合法性文件齐全,如因此产生任何罚款,均由投标人负责。

(e)该项目所涉及的一切应该办理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和工程保险、承包人员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第三者责任险、施工设备险及其他保险等。

(5)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升压站、集电线路塔基的征地工作,负责光伏场区征地工作,其中升压站、集电线路塔基占地为永久占地,永久性占地所需占地费用(含青苗补偿、土地赔偿等费用、流转手续费)由投标人负责;光伏场区占地为临时占地,临时占地费用(含地租、青苗补偿、土地赔偿等费用、流转手续费)由投标人负责,永久性占地和临时占地社会协调工作归投标人负责。项目所涉及的地上、地下附着物(含坟地等)的迁移补偿等由投标人负责。

(6)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备品配件、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负责按照项目公司要求制作与安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永久、临时标志牌。

(7)施工外部关系协调,投标人负责本标段施工外部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开展征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所需的与政府、村组、村民的协调;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征地问题阻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投标人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各种因工程需要所发生的政府或组织赞助款项;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如投标人协调不力,招标人出面协调,涉及到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集电线路跨越铁路、高速、公路、电力线路、生态风景区、河流等所需手续办理、协调、赔偿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集电线路塔基、线路所涉及的植被、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等一切手续办理、协调、征租、赔偿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所有工程相关的资料的收集(不限于设备、材料合格证、材质证书、实验报告)、编撰、打印、装订、移交归档等工作,安排专业资料员与施工同步进行资料编撰、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监理做好质监资料准备工作,按照业主单位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投标人负责本工程全部档案整理及移交、竣工档案验收工作(包含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文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其相关费用包含在EPC合同总价中。

(10)投标人负责本项目设备监造、性能试验(西安热工研究院)和工程监检(华北质检站)工作。工程项目所需设备在制造和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体系进行监督,投标人负责全部监造费用。本项目工程监检机构为国家能源局认可的专业质监站,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外送线路、升压站、光伏场区和储能)工程监检工作,包含车辆、差旅、食宿、组织专家、组织会议等通过以上全部验收项的全部费用。

(11)本工程涉及环境及水保敏感区域,工程区域施工过程与环境、水保恢复同步进行,切实满足水保、环保验收要求,并取得相关批复。

(12)投标人需综合考虑现场施工条件及道路运输条件并综合报价,投标人必须将设备运输至指定地点,运输、道路修筑等特殊措施由投标人全部负责并综合报价。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收、卸货、仓管及二次运输,如需特殊情况物资不能直接运输到工地,承包方要承担负责物资的仓储及二次运输。设备运抵工地后,投标人应予妥善保管。设备及材料的储存场地、仓库,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3)本工程调试范围包括本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保护校验及传动、整套启动调试等,并负责升压站整体试验、保护校验及传动、整套启动调试。相关的试验项目、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投标人负责本招标范围内的继电保护、远动装置、电能计量、调度自动化等涉网设备装置与省调、地调通信联调及协调工作。出具所有设计及采购范围内的电气保护及测量、控制、通信、安稳等设备装置的合法有效的保护定值清单和整定计算书,并完成对所有现场设备的保护整定,按现行电力行业规程标准完成本标段全部继保及仪控、通信等设备装置的校准、校验,并出具有效的、合格的校准、校验证明报告。协调并完成涉网综合自动化系统(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储能远控等)的调试及试运行。

(14)建设期运维费包含在EPC合同总价中。

(15)其他内容包含项目前期、后期手续(含开工手续、洪评、安评、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林地使用、文物、维稳、计量、应急预案、社稳、军事、复垦方案、林业调规、并网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及验收。)、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相应费用均包含在EPC合同总价中。

(16)投标人负责本工程建设期间需要缴纳的植被恢复费、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税费,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7)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对本项目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本次招标为EPC招标,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项目可靠、稳定、安全的运行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及合同附件对整个项目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意外因素或影响其施工进度的不可预测事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意外及协调因素并综合报价。

(19)招标文件中虽然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投标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6 计划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并网发电,2024年3月31日全容量并网。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3.2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本工程拟任项目经理需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已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近半年内的养老保险或劳务合同。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个集中式光伏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过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内容至少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内容等能证明业绩的关键页,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需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不少于3项100MW及以上光伏场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并且具有不少于2项220kV升压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内容等能证明业绩的关键页)。

3.5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2021年度或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3.6 信誉要求: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http://hebeibidding.com:8099/CTFront/default.aspx)进入投标人入口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http://hebeibidding.com:8099/CTFront/default.aspx)中注册、完善信息并办理CA锁后,使用在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注册时的账号、密码和CA锁,方可登录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北招标集团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县新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六沟园区)办公楼102室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8*****6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林莉、马涛

电 话:0311-********186*****329/139*****131

电子邮件:hebeichengtao@163.com

开户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账 号:637*****200479

标签: 光伏储能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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